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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怀念(1)

2026-03-08 16:06作者:烨子编著

怀念哥哥

几个月了,哥哥的消息渐渐的销声匿迹,没有最新留言,没有最近照片,哥哥走得越来越远了,我对他的怀念也越来越深了。

哥哥是个好人,是我见过最具魅力的男人。遗憾的是他并非是我的亲哥哥,如果可以选择,我甘愿放弃很多条件,让他做我的兄长,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但这是不可能的了,至少目前是这样,他真的离得越来越远。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或许幸福、或许忧愁,但都在自我默默的享受和承担着。

哥哥只是我的一个同学,而且只是一个认识并相处了仅有三个月的同事兼同学。那时我们在同一家企业实习,他的细腻与智慧以及对我无微无致的关心和照顾,令我毕生难忘。直到我最后因工作不顺畅无奈选择离去的时候,哥哥仍煮最后一餐饭给我吃,帮我提行李送我去车站,并温情的叮嘱我有什么不开心一定要跟他说的时候,我当时非常的感动,现在回想起来还是照样的感动。

哥哥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不仅对我这个初认识的朋友,还是对待他人,他都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待人,热心帮人,并能身同感受的分享别人的喜与忧。和他一起吃饭,你可以很大方的抢他的菜吃,然后看着他故皱眉头善意的笑笑,一点也不觉得异性的尴尬。

哥哥有一个性格很好的女朋友,用他的话讲,“我自己挑的,肯定很特别了”。那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经常混在一起,讨论工作,一起做饭,一起出去玩乐,好不亦乐乎了一阵。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团队,大家真正从心理上互相的支撑和帮助。

我们都很特殊,刚从大学校园出来,文化比较高,思想比较单纯,想法也很特别,就像一股新势力注入到这个企业的各个厂区,可想而知厂里的旧势力们会如何想法。

当然,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人人能扎根稳固其职总有他能耐和厉害的地方,总有他善于周全和圆滑之处。那时,我们的领导,也就是旧势力们,天天瞪着大眼睛希望看到我们新的计划和方案,希望我们能给他们带来新的思想冲击,真正对工厂有价值,真正对得起自己拿的那份工资。那时的工作空间是巨大的,但并不是没有边缘的,既要省钱又不能侵害某部分人利益。在这段茫然的自我纠缠中,我们往往坐在一起商量,会互相的吐口水倾诉难受之情。

哥哥是一个比较有能力的人,又有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所以即便在困难重重,障碍困扰的情况下,他都能把一次各厂区的员工伙食评比活动搞得像模像样,有声有色,得到上层领导的一致好评,并使员工的伙食确实在一段时间得到了改善,虽然最后打回了原型。

这件事后,我们都心悦诚服的认为,哥哥是我们几个中最有潜力继续留下来工作的,他当时也乐观打算至少一年之内是不会另找工作的。

但是,我发觉,后来哥哥却越来越不开心,甚至开始动摇了他做人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我们一个又一个离开后,哥哥隐隐的伤心的话语透露出他所受到的打击,特别是人际方面潜规则的伤害,好像变得不再容易去相信人,不再大胆去发挥自己的才智。那时,我感受到了他的消极,感受到了他的无奈。但我没去安慰他,我怕他更难过,特别是走后的我们一个个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

哥哥是一个很坚强的人,相信他会逢凶化吉,找到自己的位置。

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并且心里产生丝丝缕缕的害怕,怕哥哥人变了,怕哥哥经不起世俗的影响而改变了自我,怕棱角分明的哥哥变得圆圆的“花边球”。

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改变都是会在一刹那间发生的,尤其是与生存衡量的时候,自我往往被压在十八层地底下,真心的快乐大门自此可能永远地关上了。

有人说,选择很重要,我认为,选择确实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转

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就是后悔药没有卖。

我说话直肠直肚,说话不经大脑思考,往往心里想什么,嘴巴马上说出来。我一直在后悔当年的一句话,就因为那句话,我失去了一位朋友。

狭窄的街道,拥挤的人群,熙熙攘攘的声音,夹杂着各种气味儿,我快要窒息了。我随着人流向前挪动脚步,头脑里就胡思乱想起来,对外界的喧闹声就可以充耳不闻了。转

“嗨,阿梅你好!”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想,一个美丽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微笑着向我先打招呼。我因为胡思乱想得入迷,一下子记忆像失灵似的,想不出她的名字了,话也马上脱口而出:“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她脸上的笑容马上僵住了,继而尴尬地拉下了脸,随即转身就走,留下头脑一片空白的我,双脚灌满了铅,挪不动脚步。好久,待我清醒过来时,朋友已经不见了踪影,周围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而她的名字却在这时浮现在眼前——阿娟。我好懊悔,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如果不叫名字,和她打招呼也行啊,“你就这么骄傲啊,出了门就不认朋友了啊?你不就比我多读几年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阿娟肯定是这么想的。于是,从那时起,阿娟就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因为我永远也走不进她的心里了,和她见了面,她别过脸去,装作不认识我,就连让我解释的机会也没有。

我难过、心痛、追悔不已……

我毕业后,在一间小学实习。在那里我遇到了初中同宿舍的娟。娟很活跃,教我们跳当时流行的舞“三十二步”,准备在晚会上露一手,可惜,她临阵脱逃,我们没有登台表演。娟初中没有读完,就嫁人了,嫁的是一个老板的儿子,他开车的。我没有去喝她的喜酒,她走后就没有了联系。

没有想到,她在这里当幼师。熟人相见分外热情,她请我进她的办公室聊天。她的办公室里有四位幼师,开始我有点怕生,不太敢进去,但她很热情,主动与我拉家常,慢慢的打消了我的心理障碍,熟悉了,我去的次数就多了。她带我去她家吃饭,一起去玩,她和我谈工作,谈人生,谈她的孩子。在陌生的环境,有了她相伴,鼓励,我总是觉得是温暖的,快乐的。

快乐得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在紧张而快乐中匆匆而过。我回到了家里,等待工作分配。我和她分开了,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没有想到,见面会是如此的尴尬,会让朋友误会了我,让我痛苦了那么久。朋友啊,我说错了,你能原谅我吗?多年来,我的脑海里经常回放着这组镜头:笑脸——尴尬——转身离去……

心里憋得慌,和同事说起了这件事。没有想到,同事轻描淡写的笑着说:“这有什么奇怪,我也有过啊,忘记了就笑着说——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你再说过一次吧。是真朋友不会计较的。”

哦,我豁然开朗,多年的痛苦终于有了一种要解脱的感觉。当初的我,或许没有笑着说,或许是我没有说对不起,或许是朋友不够气量大。不管谁是谁非,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再懊悔只能让我伤心伤肝伤肺,已经于事无补。我应该重新审视朋友阿娟,她确实是个热情的朋友,但真诚的朋友应该能包函朋友的错吧,能原谅朋友的错吧,可是她没有原谅我,没有让我解释的机会。失去的是个气量小的朋友也不算损失大吧,我追悔多年了,我心已经累了,我要放下包袱,重新做人,做个轻松的人,没有思想负担的人。从现在起,我会善待我的朋友,我会在朋友有错的时候原谅他(她),做一个随时随地关心他人的人,那才会有真正的朋友。

阿娟,希望你在远方能感悟到我的忏悔,能原谅我当初的妄言,希望你还能再做我真诚的朋友。

林巧巧

在城北广场的喷泉边我一转身又看到那个男孩,他两只手插在破旧的牛仔裤裤兜里,见我回头看他,便靠在一根莲花灯的柱子旁吧嗒吧嗒的嚼口香糖!

在医院的收费厅我就见到过他,当时他也在嚼口香糖,也吹的吧嗒吧嗒响,响声在医院的大厅里很清脆,排队交费的人都看他。

我正在想这个家伙可真没有常识!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大夫走到他面前用手拍了一下他的头,他很知趣的坐到了一边的凳子上不再弄出响声。

我去药房拿了药走到医院门口,看见他反坐在一辆黄色的单骑车上,一只脚蹬地,一只脚踩着踏板倒划,车链子就发出一连串的声音!

我小声嘀咕,真是个不安静的家伙,怎么到哪里都想弄出点声音来!

果不其然,现在在城北广场又看见他,他又开始吧嗒吧嗒的吹起口香糖来!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怎么在哪里都能遇见他?

我绕过喷泉走到一条扑满石子的小径上,从这里直出去,穿过马路就可以直接到清泉!

清泉是离石中最近的一个书店,就在广场旁边,租书也卖书。

它不叫什么书屋,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清泉”作招牌,字样是刻在一块木板上的,很古老,屋子的装饰也接近古代,木头柱子上缠着花藤,书架是陈旧色的木制隔板,有淡淡的青苔颜色!因为特殊的装修和店名,在这个小城里出了一阵子名!

因为周边有一个初中,一个重点高中,两个小学,还有一个技校,再加上清泉的独特,一直有很多人光顾!

老板夏月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孩,穿奇异古怪的衣服,戴造型夸张的大耳环,是很另类的时尚女!

夏月说清泉不大,一个人就够了,主要是要回老家办事,所以临时招了店员帮忙看店!虾米的真名我不知道,我是听夏月这样喊他的。

见我走进来,虾米就一边‘哎哎’的喊着,一边用手不停的敲打着柜台的玻璃,我转过头看他,他便停止了喊叫,然后用很小的声音问我:林巧巧,你下午请假了?

我用无奈的眼神白了他一眼,然后把一张病例“啪”的拍在他面前说:“拜托,你俗不俗,是逃课挂水,维护革命本钱!”

他“嘿嘿”的笑了两声说:我觉得逃课不好,不舒服可以请假去看医生啊!

我不再理会他,拿起一本书坐在地上翻起来!

虾米在夏月走后的第二天告诉我,他是旅游到这个城市的,一边旅游一边摄影,他还给我看了他沿路拍的照片,那天路过清泉看见门上贴着招聘就进来了!虾米还说,当时只是想问问,没有真的想要做店员,可当看到夏月的时候,就铁了心一定要留下来做!

那天我一直骂虾米是花痴,虾米嘿嘿的傻笑!不过有一点我得承认,夏月的确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动心的女孩。

她老家是汉中的,不知道是吃的少还是怎么的,长的特瘦,有很好看的蝴蝶骨和很好的皮肤,她也是我见过耳朵上耳洞最多的一个女孩子,左耳戴了六个耳钉!

下午5点的时候,清泉的人开始多起来,都是些学生,大都是石中的!

我从地上站起来,用手中的书拍了拍书包,冲虾米喊道:石中放学了,你要忙会了,我走了啊!

虾米从柜台里冲出来:林巧巧,你真不够哥们,现在忙了,你不帮我照顾这里,这样子就跑了?

我把左手背举到虾米的眼前:喏,看见了,刚挂了水,不让你照顾病人就不错了!!!

虾米用手指着我又指指自己:我,你,你…

我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吸鼻动作,大步流星的走出了清泉!

其实我并不知道要去哪里,以前夏月在的时候,我总会在放学后帮她看几个小时的店,夏月常常在清泉隔壁的小屋子里弄出一些好吃的菜,8点我们会准时关了门约上我的姐们阿里在里面一边看电视一边大吃大喝!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是因为我写的一篇文章破天荒的拿了全校的特等奖!夏月看到我那个证书的时候嚷着一定要庆祝,于是我们都喝了一点小酒!

夏月抽着烟对我说:林巧巧,你也会喝酒啊,你可一点也不乖巧啊!

我举着酒杯,对着灯光笑:巧巧,呵,巧巧,夏月你说的对,巧巧不乖巧!

夏月是不允许我和阿里吸烟的,所以我们俩拼了命的把酒往肚子里咽,喝到后来,我抱着阿里痛哭,也不记得是不是因为高兴的!

关于那天我最后的一点记忆是夏月后来突然从我手中拿走酒杯,她朝我吼叫:巧巧,一定不要学坏,一定不要像我这样!

然后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好象接下来就是吐的天昏地暗了!

我后来一直在想夏月为什么说巧巧一定要乖巧,一定不要像她这样,因为我一直认为夏月是个很乖的女孩!

开了机打电话给阿里:阿里,姐儿们正郁闷呢,怎么,不来陪我逛逛?!

阿里立刻高嗓门回复:呀,我说巧巧,你怎么了,下午也不见你上课,老班问你了,我仿你的笔记写了一张请假条给他,说你爸来了把你叫走了,打你电话你一直关机……

我一听阿里又开始了,急忙打断:我说阿里,哪那么多废话,城北广场喷泉边等你,快点,半个小时出现!

说完,我很利索的挂了电话!坐在喷泉边的石头上开始发短信,有一条发给夏月的,她走了有一周了,说真的我很想她!

阿里是跑过来的,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气喘吁吁的说:巧巧,你,你以为我,我是赛跑,

运动员啊!

我示意她坐下来,这个周末怎么过?

阿里摆了摆手,然后说:巧巧,你不知道我有多郁闷,我老爸又给我请了一个英语家教,说周六就来给我上课,他是我爸一个同事的儿子,读大三,一次应酬上听我爸说我英语不好,就说让他儿子给我义务补课,我爸跟我提过,我以为就说说,没想到他还给当真了!

我有点欣慰的拍了拍阿里的头:丫头,知足吧,有那么一个爸关心你,还郁闷什么啊!

阿里突然问我:巧巧,说说你下午怎么没有去上课啊?

我晃了晃左手,她立刻明白了:又是晕倒吗?

我笑了笑,阿里扭头拉着我的手说:巧巧,你总是那么不会照顾自己!

阿里的眼睛有点湿了,我急忙摇了摇她的手:放心拉,看,这不没事了嘛!

阿里点了点头沉默了好久说:巧巧,有件事情必须告诉你!

我很少见到阿里这么正经的说话,就开始笑她:阿里,可别告诉我你恋爱了啊!哈哈!

阿里抓我的手有点用力:不是,巧巧,你爸爸下午来电话找你,说你电话打不通,我说你去参加物理培训了,手机没电了,他好象有事找你,你打个电话给他吧!

呵,爸爸?打电话给我?我有一点惊奇,更多的是失落。自我来到这个城市半年了,他只打过一次电话给我,问我寄的钱有没有收到,从来不问我在这个学校是不是还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人是不是还习惯,我常常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爸爸。鼻子突然有点酸:你就给我说这事啊?

阿里点了点头:我觉得他说话时的口气很奇怪,但是奇怪在哪里我说不出来!

我看了阿里一眼:谢谢你阿里,不用打了,他没有什么事!

她站过身对我讲:巧巧,明天回来上课吗?

我望着阿里,“阿里,明天如果我没有到学校,就继续帮我请假!”

阿里点了点头,预言又止,我们都开始凝望远处的那座山,看着夜幕将最后的一丝白光吞损,看着广场上开始有更多的人漫步,看着这个美丽的小城开始灯火通明……

我们只是静静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很久很久的沉默……

阿里是我在石中认识的好朋友,我是插到阿里班上的,老班是个很清秀摸样的男人,那天他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对着教室50多个人说:这是新转来的同学林巧巧!

我扫视了一下,然后按照老班的吩咐把名字写在黑板上,只说了一句:以后互相照顾!于是大家稀稀拉拉拍起了手掌。老班指了指靠窗的那个位置说,你就坐陈阿里旁边吧!

我走下讲台,那个陈叫阿里的女生就站了起来,她扎着马尾,穿着很干净的校服冲我招手:这边!

我看了她一眼,就坐了过去,她对我说的第二句话是:你刚才好牛B的哎!

我用鼻子哼了一声说,是吗?

陈阿里立刻来了劲:你知不知道,我们开学时,大家上台作自我介绍都说‘请大家多多照顾’你却不一样,‘以后互相照顾’呵呵,巧巧,你那会的表情好牛掰的哦!

她叫我巧巧,我望了望她,笑了一下,她的单纯和可爱可是我没有的!

我就这样和阿里认识,然后一起读书,一起在这个广场上看日落,一起去夏月的清泉大吃大喝!

阿里是个开朗的孩子,在班上是公认的公主,她有种傲气,可傲的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只是在我面前她从不显示自己脾性,她会在我发呆的时候陪着我享受安静;夏月打扮时髦前卫,并且有着喝酒抽烟泡吧的嗜好,可一说话就知道是典型的淑女性格了,她抽烟的姿势尤其好看,有维纳斯的美,跟她在一起,在喧嚣的心也会平静。

她们是我生命里最绚丽的颜色,所以在这个小城里,因为有阿里和夏月,我并不寂寞!

这一刻的沉默,我一直在回忆,这一刻,不知道阿里在想什么?

广场的广播响起:各位市民朋友,大家晚上好,喷泉即将开始,请各位市民远离喷泉观看!

阿里站起身:我得回家了,明天有英语早读课,我得准备一下资料!

我很温和的对她笑了笑:去吧!

阿里站起来背上书包说:巧巧,答应我,以后有什么事一定先打电话告诉我,不能让我担心!

我点了点头,看,自从认识阿里后,我一直都是这么幸福的,阿里说担心我!

阿里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你还是打个电话给你爸爸吧!

我一直看着阿里走出广场,广场后山上的万颗星星亮了,很美,淹没了阿里的背影。我不知道是闪烁的星星让我眩晕,还是因为阿里带给我的幸福,让我眩晕!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 ”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女人越来越难嫁出去的理由

都说如今男女比例失衡,男的多女的少,怎么可能女的越来越难嫁出去呢?正所谓剩女越多的根本原因除了工作、学习占极少数之外,更多的是选择了猴子掰了玉米、丢了西瓜,太多的选择慢慢产生了贪欲,才增加了自己嫁出去的难度。下面就让邹邹有理给大家说下,女人越来越难嫁出去的十个理由到底是什么?

嫁给有钱的男人,食有鱼,出有车,豪华别墅,锦衣丽服,珠围翠绕,暗香弥漫,这种日子应该很不错的吧?可是,男人挣钱需要时间和精力,有钱的男人不是锱铢必较的商人,就是忙于应酬的权贵。商人的脑子里充满利益,每天算计投入和产出,缺乏温馨。许多年前的那个江州司马早已看透了这种男人的本质——重利轻别离。

权贵男人的脑子里充满关系,每天衡量着该和谁近,该和谁远,缺乏柔情。有钱的男人往往没时间,会将女人冷落一边。嫁给这种男人的女人,等于嫁给电视机,嫁给美容院,要忍受长久的精神上的空虚,空有一份表面上的华丽,内心的苦涩有谁知道?、

嫁给帅哥,显然是自取灭亡。帅哥就算有心一生只爱你一人,也顶不住别的女人不管不顾的爱心奉献。帅哥长的帅,艳遇来的快,快的叫你斩不尽杀不绝,春风吹又生,然后你的婚姻就成了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

嫁给有闲的男人,每天都有人陪伴,他事情很少,记性好,你的生日,你们的结婚纪念日,甚至你妈妈的生日,他都会记得一清二楚。他每天按时回家,还做得一手好菜,愿意陪你逛商场,很会教育孩子。你每天生活在他的包围之中,应该了无遗憾了吧?不,这种男人往往能力有限,没有很多的钱,你必须千辛万苦和他一起打拼,才能获得一份温饱生活。看到别的女人养尊处优,年过四十依然面容姣美,十指纤纤,而你年纪轻轻,已经皮肤粗糙,玉手变形,就会不甘心——别人怎么能嫁个“钻石男人”,自己怎么嫁了个破铜烂铁?

嫁给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你的心情会格外舒畅,这种男人聪明心细,善于发现女人的美。你换了一个发型,换了一件衣服,甚至换了一种牌子的口红,他都会及时发现,并马上赞美。他会别出心裁地夸奖你透明的耳垂,夸奖你浑圆的脚踝,你会在这种被人欣赏的感觉中陶醉——因为有些美你自己都未发现。可是,你应该清醒一下,这种男人也很善于发现除了你之外的其他女人的美。他会把甜言蜜语说给很多女人听,你甚至都不知道你是第几个听到他甜言蜜语的人。这种男人很危险,一不小心就会在外面竖起几面“彩旗”,在情感上与别人“分一杯羹”,你会内心充满痛苦和耻辱的。

嫁给朴实拙讷的男人,你尽管可以放心,他对你忠心耿耿,毫无二心,对身边擦肩而过的美女绝对可以目不斜视。可是,这种男人往往迟钝得可怕,你换了一双新款的鞋子一周了,他都没有发现;你问他涂粉色指甲油好还是浅紫色指甲油好,他通常会一脸茫然。嫁给这种缺乏情趣的男人,你会觉得自己的女性之美形同虚设。

如果说上面的好像更多偏向于大众口味,那么我们就从实用主义出发,也发现如今最被大众看好的职场男士,在女人眼中也是缺点多多。

嫁给才子,这事怎么说呢?先把才子分为出人头地`怀才不遇两种。前者的各种翘楚有徐志摩、郁达夫,他们的爱情婚姻都轰动一时,可是结果不甚美妙。才子佳人的组合太旖旎,就会折福。怀才不遇的才子最好别嫁,嫁了也是陪他一起谴责上苍无眼、小人当道、时运不济。怀才不遇者都有股怨气,怨的久了、深了,人也就阴暗了。别叫我找实例,因为他们都已被残酷的生活所埋没。

嫁给专业人士好象不错,比如律师医生,婚后遇到什么事情都有人护航。这类人较有素质,一般不会发生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悲剧。可他们通常都很忙,半夜要出诊,假期不见人,而且可能不浪漫,有一种严谨的职业病,把你一个人困在婚姻里哀嚎。

嫁给教师,他们很难有升迁机会,不大会给你惊喜。其工作方式就是从低年级向高年级爬,然后直线下跌,周而复始,乐此不疲。他们的优点是每年会有三个月可以做家庭妇男,并且免费我子女做家庭教师。

嫁给军人,虽然有稳定的经济保障,但长期的两地分居,也在考验着女人对婚姻的耐心与持久度。

嫁来嫁去,竟然没有一个合适的,要想解决根本的问题,还是让女人们来控制自己的贪欲吧。最后,邹邹有理愿意把下面的一段话与大家分享:婚姻是一所大学,懂得自己需要什么的是学士,明白对方需要什么的是硕士,能把婚姻经营得像春天旅游般愉快,既不给自己带来遗憾,也不给对方带来遗憾的是博士。

请在时光流转前说,爱我

他喜欢香烟。他喜欢在香烟灼烧时的飘渺中,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沉思着。他的名字叫景磊。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年轻的甚至还可以看到他脸上未褪的茸毛。年轻的景磊只喜欢抽“七匹狼”牌子的香烟。“七匹狼——与狼共舞尽显英雄本色”,这也是景磊最喜欢的香烟广告语。

年轻的景磊喜欢哼着齐秦的经典歌词“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嘴角叼着“七匹狼”的香烟,把大拇指扣在牛仔裤的腰环上,眯着眼睛坏笑着,吊儿郎当的对着每一个看到的年轻女孩吹口哨。

有一个女孩梳着马尾辫,喜欢穿一袭镶嵌着薄薄透明花边,纯白色底子配淡紫色碎花的公主裙。每次听到景磊的口哨声,女孩就捂着嘴“哧哧”的笑,她的笑声总是让年轻的景磊脑海中出现一塘开着淡粉荷花的藕池,被细雨温柔细密的轻溅着。清新宜人,却又透露着万般风情。

在景磊坚韧不拔的口哨声中,那女孩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一起度过了生命中最清澈最透明的青葱岁月。那些睡着都会笑醒的时光像绸缎那么柔软,散发着魅惑的诱人光泽。那些只为爱而去爱的花样年华像腾空飞翔的烟火般绚烂,忍不住频频回首流连忘返。

初夏的阳光闪烁着温和的灼热,春天还没有走远,炎热尚未逼近,仍是恋人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光。景磊在那株疯狂绽放的樱花树下,紧锁眉头,眉目间流溢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哀怨,仿似诉说着流年的不堪。他时而低头看着辗转碾地的脚尖,时而抬头仰望前方居民楼第二层粉红色窗帘覆盖的窗口。“七匹狼”牌子的香烟在他口中无辜的不停被点燃,幻化成袅袅的白色雾状在虚无的宇宙间升腾,飘升到景磊目光的终点——二楼的窗口便转瞬消失不见。

景磊的耳边再次回响着女孩的声音:“磊,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爱上别人了。他比你成熟,比你懂得怜惜。你太过幼稚,不能给我被呵护的安全感。他有自己的事业,并且他是个不抽烟的男人。”景磊知道女孩说的那个男人,并且他还知道女孩没有说出的难以启齿的事实。那是一个比女孩年长十几岁的男人。那个男人是不抽烟,那个男人是有自己的事业,可以给女孩安全感。可是,那个男人还有自己的妻子。只因为那个男人有自己的事业,所以他有妻子的事实在女孩这里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景磊在“七匹狼”香烟的灼烧中,仿似自己真的成为了一匹孤独哀嚎的受伤的狼。他低声哀鸣着,压抑却撕心裂肺。他不停的拿烟点烟吸烟呼气,动作连贯一气呵成,却是机械无知觉的。直至香烟把他的思想熏染成空洞,直至香烟把他的舌头缭绕到麻木。在整整燃烧了两包“七匹狼”之后,景磊嘴角重新上扬,似笑非笑着抬起双臂舒展筋骨,然后熟悉的口哨声重新吹起,最后仰望了一眼粉红色的窗口,起身离开。那么决绝那么坚定,没有回头。

而此时,景磊却不知道,他身后的那株樱花纷纷飘落。那落了一地的不是樱花吧,一定是已经流逝的被灼伤的青春,无处安放。

依然年轻的景磊依旧哼着齐秦的经典歌词“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嘴角叼着“七匹狼”的香烟,把大拇指扣在牛仔裤的腰环上,眯着眼睛坏笑着,吊儿郎当的对着每一个看到的年轻女孩吹口哨。然后其中的一个女孩最后成了他的妻子。

有了妻子的景磊开始钟情于牌子叫做“万宝路”的香烟,因为他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语言:万宝路——跃马纵横尽情奔放。“我要开始跃马纵横。”景磊对新婚燕尔的妻子说。

之后的景磊再也不是曾经吊儿郎当的样子,再也不会对着每一个年轻女孩吹口哨了。甚至,他已经忘记了如何吹口哨,仿佛他从来都不曾吹过口哨。他开始踏实地经营着自己的人生,从社会的最底层一步步的前行。他做过保安,当过装卸工,甚至还干过不法中介公司的托……最后买了一辆二手车开始跑出租,不分昼夜风餐露宿的奔波着,直到终于熬来了可以跃马纵横的那一天。

景磊利用自己辛苦积攒的资本开始投身于商海中,他的吃苦耐劳和坚韧不拔让他在商海中屡战屡胜,一路驰骋尽情奔放着。景磊有了自己的事业,也终于取得了跃马纵横的资格。只是,有了资格的景磊却再也不喜欢抽烟了,他开始执着的钟情于健身和运动。“吸烟有害健康啊,呵呵。”QQ空间爱情日志,景磊对每一位给他敬烟的人都笑呵呵的如此说。有了事业的景磊追求的是一种高质量的品味生活,养生以及如何让自己可以更长寿是他最关心的话题。

在健身会所里,一位梳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孩闯进了景磊的生活。女孩是景磊的健身教练,她迷恋景磊的成熟魅力,她沉迷于景磊的怜惜中不能自拔。景磊也已经被世间烟火熏染的难以脱俗,对这个女孩他接受的心安理得泰然处之。

当景磊在女孩悉心温柔的指导下,埋头健身时,一位茸毛尚未褪尽的阳光男孩气咻咻的跑到了他们面前。他对着女孩满脸恳求着拉着女孩的手嚷道:“告诉我,你告诉我啊,为什么要分手?”女孩看了景磊一眼,狠狠甩开了男孩的手说:“我爱上别人了。他比你成熟,比你懂得怜惜。你太过幼稚,不能给我被呵护的安全感。他有自己的事业,并且他是个不抽烟的男人。”

顿时,景磊内心深处最隐蔽最柔软的角落仿佛针扎般的疼了又疼,似曾相似的场景和熟悉的语言像一把巨锤“铛”一下又一下的击打着他的心脏。世界在那一瞬间突然定格,然后倒带般的闪现了樱花树下的那一夜。景磊仿似闻到了初夏的味道,青春的味道以及“七匹狼”香烟的熏绕。

有雾状的晶莹弥漫着景磊的瞳孔,那些单纯的让人心疼的时光就这样,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击中了他的灵魂。在模糊的视线中,他遥望着那些似水流年,原来都不曾真的走远。那些青春留下的记号斑斑驳驳,随着时间慢慢发酵,愈久刻下的痕迹愈深。不经意间已经深入骨髓,在某个特定的刹那,决绝的以轮回的姿态提醒你,那些曾经的刻骨,曾经的痛。

景磊看着那位像极了自己当年的年轻男孩,走到他们面前,牵起女孩的手放到男孩的手心,对女孩说:“请你一定要珍惜他,他不会让你后悔自己的选择的。我会一直祝福你们的。”

看着女孩懵懂愕然的表情,景磊继续说道:“终有一天你会明瞭,世间万物终有轮回。不要被世俗的一切蒙蔽了你的眼睛,相信我,珍惜你们的爱情没错的。祝福你们!”说完之后,景磊转身离开了会所。

那么决绝那么坚定,并且没有回头。像极了那个飘落了一地樱花的夜晚。

等个人许我一世不见不散

以后老了,这回忆就够一生了。

我,快要结婚了。

未婚夫青鹏带着我去了《幸福一生》婚纱影楼挑婚纱。

这影楼里布置还真是梦幻的,套套婚纱或性感或高贵,粉红色的墙纸上是城堡里摆着各种幸福姿势的人们,他们的脸上,有着妩媚幸福的笑容。

我不知,这些结婚的人,生活是不是像这笑容一样幸福,或者说这笑容后面有多少秘密。

我一直以为,婚姻是无关爱情的,没有小说里**四溢的情感,也没有童话里天长地久的爱意,有的,只是责任般的结婚,生子,终老,嗯,这一生,温温情情,平平淡淡,也就过了。

所以,这婚纱照我是不打算照的,青鹏却是不允,他捧着我的脸说,要我做这世上最幸福的新娘。照最美丽的相片,印证彼此最灿烂的瞬间。说以后老了,这回忆就够一生了。

毕竟没有谁可以义务对谁这样好,除非是真的爱了。

对于青鹏,我是充满感激的。这个比我大五岁的男子,我们认识二年了,他也追了我二年,当时我在一家工资高,压力大的贸易公司里做职员,每天都焦头烂额的想着那些数据,然后在不安中度过一天又一天。是青鹏,他选好了铺面,布置好了店的设计,最后把钥匙交到我手里,要着那些员工喊我老板娘。

我激动的把青鹏当成了我的救命神。开一家温馨的花店,一直是我的梦想,我喜欢感受那些买花的男男女女喜悦的心情。

这两年来,青鹏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就在前几日,他说着要给我一个安定的家,我答应了他的求婚,毕竟没有谁可以义务对谁这样好,除非是真的爱了。是的,我相信这是爱了。而且我这样一个无心无欲的人。家庭寒酸,长得平凡,活得简单。那么还要求什么?

那背影是一种多么孤独的荒凉。我这样想着。

如果,如果不是遇到衣白,我想我是会这样嫁了青鹏,作他的宝贝,作他的妻。

那一日的下午,隔壁多日写着转让的店终于被盘了下来,那是我第一次见着衣白。

真是个特别的男子啊,一脸的娃娃气,微黄的卷发,双排扣上衣,俊朗的脸上偶有几个小痘痘,和青鹏不一样的气息。让我惊讶的是这男子的眼里竟是没有见过的平静,我的脸,慢慢有了烫人的热。

原来这王子气质一样的男子是这家书店的新店主,整整一天,我就这样看着他在店里摆书,吃饭,来来,去去。

后来打烊时,他对着我淡笑,说,我叫衣白,以后多多关照,闲时可以来店里拿书看。

衣白的话让我欢喜极了,喜欢看书的我,可以这样随时随地看各种书是最大的恩赐。除了不停说谢谢,差些我就奔到他面前了。

只是没有这个机会的,说完这话,他就走了,我只能看着他的背影,一步一步走远,继而消失不见。那背影是一种多么孤独的荒凉。我这样想着。

大概是因为长得帅气吧,衣白的书店比起之前的竟是好了许多,我天天见着一些女孩在衣白的店里出出入入,从早上到中午,再从中午到下午,都是些或有钱或漂亮的女孩呢。她们有的穿着一身的名牌,有的漂亮似模特,那些眼睛更多的是投在衣白的身上的,有着少女般的害羞与腼腆。

衣白闲着时就会跑来花店,帮我剪花,修花,插花,那干净修长的手“咔嚓,咔嚓”后一株株花儿就变得鲜活了,好几次我都有一阵的恍惚,似乎这个动作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脑里。

聊天的时候,衣白总是不愠不火,不急不慢的与我说着各种事,不久我们就熟了,知他刚从国外回来。我常常在衣白插那些各种各样的花时,把他的桃花事讲给他听。笑着说这桃花运真旺啊。

衣白却是不笑的,反而还多了忧愁,似乎是有着什么心事的,那眉心都缩成了座小山,眼里的湖水更浓了。

(四)而且你看,衣白是个多么孤独的孩子,是不是?

思怡是那些女孩子中最大胆直接的一个,自来熟的与我打招呼,在我忙的时间还会帮我招呼客人,热情的微笑,漂亮的容貌多多少少为我带来不少客源,更多的是她可以在我无聊时陪我讲讲话,听着她亲切的唤我纪若姐,这日子也算是一天一天的过了。

我奇怪她可以这样天天对着衣白的冷漠且笑容不减,忍不住了我就会说,思怡,这样的男子,不要也罢的,这样苦得是自己的心,凉的是自己的意。

可是思怡不呢。她说,纪若姐,你不懂的,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也不会在乎这些所谓的好或不好,而且你看,衣白是个多么孤独的孩子,是不是?

说这些话时,思怡是那样的精神焕发,似乎对衣白,信心永远是那样灿烂。

这也是我听到过最没有理由的爱情论了。

晚上吃饭时,我对着青鹏说着衣白的事,说着这世上也有爱情是吧;说着可惜了那些女孩的心思,说着莫不是衣白的心是铁做的?说着这衣白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青鹏停下了筷子,皱了眉,说,纪若,都是别人的事,与我们无关。

嗯,是的,与我们无关,可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想了又想呢?

青鹏,你不会知道,思怡说着那些话时,神色是多么的焕发,她最后还说,爱情,要不休不止,要很有很有感觉才会幸福。

那么,青鹏,我们这样没有感觉的爱情,会幸福吗?

衣白啊,傻的才是你啊,你要知道你一个人又怎么斗得过他们三个啊!

花店的生意日渐甚好,青鹏说着有应酬今晚不能来接我,要我早些回去。可是一忙着就是晚上12点了,等着员工都回去,我数着钱,准备放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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