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初春,扬州化工局孙化奎遵循领导意见,特约请我前去采访。当年,我们曾在市报道组工作,几乎出于同样原因,被“吐故”出来,乃属患难之交。我自然不好推辞。事先,他向我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称扬州化工系统自1984年以来,遭到突然停电200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该局想请记者为其呼吁一下,让供电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毛主席曾经告诫我们,“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发生事故不就是最大的浪费和犯罪么?我获悉情况后,再也按捺不住,立即赶赴有关部门和单位,投入采访。
经了解,发现突然停电造成后果极其严重,可谓触目惊心!1984年12月21日下午一时,宝应县化肥厂突然停电,并由停电引发停水。操作工措手不及,引起气柜爆炸,周围设施遭到严重损坏,仅全厂玻璃就震坏600多块。1985年元月12日下午,扬州制药厂连续两次突然停电,导致生产链霉毒、氢化可的松等药品的菌种全部报废。除经济损失10多万元,还延误了氢化可的松产品出口任务。更有甚者,由于突然停电,引起某化工企业有毒气体倒流厂区浴室,致使刚结婚的一位新郎官中毒身亡……
对屡屡发生的人为悲剧,全市68家化工企业干群反映强烈,近乎怨声载道。在该系统召开的厂长经理座谈会上,大家异口同声强调说,我们生产单位要计划用电,节约用电。供电部门应当管好电,决不能随便拉闸停电。即便需要停电,也应提前打个招呼,免得企业措手不及;或者分个轻重缓急,在停电次序上区别对待。有的厂长讲:“真被无计划停电吓怕了,一旦突然停电,我们就比救火抢险还紧张,总心惊肉跳,担心出事。”
根据上述实情,我赶写了一篇题为《突然停电,祸害无穷》的“内参”。1985年3月14日本报刊发后,北京《经济日报》予以公开转载(刊《经济日报》1985年4月26日2版)。可见此乃热点话题。在省市有关领导敦促下,扬州供电局及时采取了相应对策。该局召开了企业用电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也应邀到会。该局对症下药,纠正行风,使记者感到欣慰。我为化工企业做了一件实事好事,心里像塞了一团蜜似的。
从这一报道尝到甜头后,我对有关事故报道,也提升了敏感度和责任感,并善于从事故中捕捉信息,提炼新闻。
1986年3月,省总七届六次全委会在南京省总干校召开。我奉命赴宁,参与大会报道工作。会议间隙,与会代表和辜雄章副总编闲谈。在旁听时,我无意中发现一条信息,即宁六公路上事故频发,方方面面为之忧虑。辜总询问我对此有无兴趣,能否搞个内参?我当即作了肯定性答复。辜总立即约请公安、交通等方面与会代表,让我在会议间隙穿插采访。我说干就干,并跟随南京市交警六中队警官,亲自到宁六公路上巡视车况路况。通过综合采访,基本弄清了交通安全堪忧缘由。原来,在这条南京至六合的一级公路上,从1979年通车以来,仅在该交警管辖的18公里路段上,就发生224起交通事故,每月平均3起,计死亡75人,伤143人,差不多每月死1人,伤2人。此外,损坏车辆88部,其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究其具体原因,无非是非机动车辆随便上路,沿途群众盲目横穿马路,驾驶人员违章行车等。但交警和驾驶人员共同反映了一个细节,即路中央一条高达1.25米的冬青绿化带,遮挡了驾驶人员及行人的视线。据统计,由这一直接诱因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一半。
根据以上情况,我赶写了一篇“内参”。报社领导签发后,分发至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这引起省市交通部门高度重视。他们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上路察看,磋商解决办法。从当年5月底起,将全线交叉道口附近的绿化带,剪低到0.7米,其余路段剪低至1.1米。宁六公路管理站还组织一支绿化维护队伍,定人定段,定期剪枝,确保每年修剪不少于3至4次。省市交通部门还创造条件,在路面增设拦隔设施,阻止非机动车辆任意横穿马路。这一切举措,使宁六公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事故发生率陡降了70%。随后,我以此为由头,又写了一则跟踪报道,予本报头版刊出,以促其巩固已有成果。
从宁六公路事故频发披露的全过程,使我领悟到“内参”重要性。正如编务会领导所指出的,“内参”往往能起到公开见报所起不到的作用。公开见报的东西,上级领导不一定能看到,可是“内参”是发向高层领导的第一手资料,首长们非看不可。他们看了不得不表态。凡属重要的,首长们还会作出批示,责令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立即做出反馈,并拿出整改方案。正因如此,我对事故报道越发重视起来。
1985年秋,我从扬州市劳动局获悉,近年来全市工伤事故骤增,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我所采访的事故现象及其统计数据,不停地在脑海里盘旋。腹稿已见雏形。但因忙于事务,而一直没空下笔。当我赴江苏油田采访,晚上留宿于邵伯招待所时,当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联想到全市工伤事故如此猛增,伤亡者又那么多,一种良知在冲撞着心扉!我一骨碌从**跃起,立即奋笔疾书起来。写着写着,我不禁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好像一些孤魂野鬼萦绕身边,为自己冤死而苦苦呻吟……我用冷毛巾擦擦脑门双眼,以振作精神,一鼓作气地起草完稿。此刻,已是深夜两三点钟,却毫无睡意,兴奋不已。当我赶回扬州后,立即将这篇《扬州工交系统工伤事故呈骤增之势》的稿件,送给扬州市政府领导审阅。符宗乾副市长阅稿后,对具体内容无任何疑义,只是在批语中建议报社不要公开见报,默认可作“内参”刊发。当“内参”发出后,引起省市有关领导重视。扬州强化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有章不循的人为责任事故呈下降趋势。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了微薄之力,我自感如释重负,心里总是偷着乐。
其后,市总工会又向我介绍,扬州有一批企业隐瞒工伤事故,并提供有关资料。阅后,我相继采访市总生产保护部和市劳动局,随之以记者来信的形式予以披露,指出其一害国家,二害职工的严重后果。稿中提及隐瞒事故的一批单位,扬州农药厂也赫然列入其中。该厂领导对此稿反响较大,认为我不够朋友,不讲义气。其实,我跟该厂既有感情又有缘份。其一,当年该厂曾为我赴京结婚,代开过结婚证明,可谓知遇之恩,而我转地方后,又未能如愿到该厂上班(组织另行安排)算我欠了感恩债;其二,该厂曾屡次请我赴厂上课,辅导工人写作骨干,还支付了课时费;其三,家中也有成员在该厂工作。同乡随土地进厂者众多,农药厂可算家乡人的半只饭碗。若论其“怨”,该厂长期生产有毒化工产品,曾多次排放有害物质,不仅使农作物受到摧残,而且危及到乡亲父老身心健康。我曾为乡亲们写过有关材料向上反映。再就个人感恩而言,我曾多次为该厂写新闻报道,见诸报端,亦可谓之报过恩。此次披露纯属出于公心。更何况,隐瞒工伤事故的名单及素材,均由市总工会和劳动局提供,我岂能徇私情,将其恶行从稿件中剔除?我忠于职业操守,恩怨分明,又有何人能够理解?
1986年元宵节,本是神州大地灯火辉煌,万家团圆的传统佳节。可谁也没想到,江都举办的元宵灯会,却发生一场特大的人间悲剧。由于现场秩序指挥失控,参与观灯的人群互相踩踏,致使27人受伤,21人死亡。闻讯后,我赶赴江都采访。漫步于丁字型街头,隐约感到脚下仍有血迹残痕,不禁为无辜伤亡者而痛惜不已!我不仅及时向报社发回了这一消息,同时采写了我省医务人员为抢救江都灯会受伤群众的现场见闻,而且随后又报道了元宵灯会有关责任人受到惩处的消息。在报道中,我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官员头脑发热,好大喜功,忘乎所以,讲排场,摆阔气,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报道中所用的犀利言语,是对地方官员一味追求政绩的鞭挞,是对无辜受害者的慰藉!在采访实验小学时,一个未曾见报的内幕细节,至今仍难以忘怀:事发时,该校临街的传达室通道,居然“铁将军”把门。倘若,事发时打开这道门锁,即可疏散人群至学校操场,操场可容纳上万人以上。遗憾的是,灯会组织指挥者,以及参与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却全然没考虑到这一点!可见,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跟“马大哈”式的官僚作风,以及粗枝大叶工作作风,密切相关!如此大规模的群众集会,居然连一个像样的预案都没有!你说荒唐不荒唐?亲爱的读者哟,也许你还不知情,江都县委书记章某自受到撤职处分后,自知愧对江都父老,心理压力极大。他整日郁郁寡欢,突患癌症,组织上安排他到瓜洲养病,最终经不住绝症折磨及精神崩溃,而含怨与世长辞!笔者为之惋惜!据悉,他本可在仕途上继续升迁,没料到最后竟落如此惨局!是天之过?还是地之过?我说,皆系人之过!难怪事故蒙难者家属如此评说:章书记也含愧,一道陪葬去了。真不知哟,章书记左膀右臂们,对好大喜功有何感慨?
大凡事故报道,被曝光的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最后都往往会因后果严重而扪心自问,深刻反省自己,进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然而,并非个个心悦诚服。尤其高层领导对事故报道,往往存有偏见,认为是给“当方土地”脸上抹黑。
1992年9月19日下午4时许,我在市总工会门前,一名工会干部告诉我:“旌忠寺失火了,你大记者怎不赶去抓报道?”我循着他手指方位一看,果见东南方浓烟滚滚。我立即蹬着自行车,赶到现场。只见拉起了警戒线,行人不能靠近。好在警方跟我很熟,一路开放绿灯。我深入事发中心地带采访。旌忠寺建于宋代,为纪念精忠报国的岳飞而定寺名。文选楼系寺内藏经楼,亦被烧得一派惨象,大量古经书被毁。好不令人痛惜!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事故原因虽未彻查,但当家和尚和某些替班和尚之间闹内讧,寺内疏于管理,肯定是诱因之一。足见,当下“出家人”并未超脱凡尘,同样会闹乱子。根据采场素材,我在返回途中,借熟人小店落脚,立即起草了一篇动态新闻。由于晚饭后约好朋友聚会,唯恐耽误发稿,我就电话告知好友记者卜寿林,请他帮忙电传给报社。我和老卜彼此配合默契而愉快。他得知该选题是社会新闻,便火速赶来拿走原稿。他腾清后,当晚电传南京。第二天,《扬子晚报》、《新华日报》分别刊出这一新闻。《新华日报》所用标题是《扬州文选楼被焚毁》。此文旁边还刊登了另一则消息,题为《扬州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这纯属排版巧合。哪知,市委宣传部E部长看到《新华日报》,同版同时刊扬州两篇消息,竟各唱各调,为此十分恼火!他立即拿着报纸,找到挂靠于宣传部的记者站兴师问罪道:“老卜呀,你这是怎么搞的?登这样的报道,上边大谈扬州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下边就说扬州旌忠寺失火!这不是唱反调,给扬州脸上抹黑嘛!请以后别搞这一类报道,什么死人哪,失火呀,这有什么新闻价值?”部长这么噼哩叭啦地发了一通火,卜只好嬉皮笑脸先装憨。尔后灵机一动,他被迫撒个“小谎”道:“请部长息怒,这是南京方面授意搞的。报社获悉扬州发生一起火灾,就打电话来催问,说扬州有一座寺庙失火了,你怎么迟迟不发消息来?我也是执行任务呀,其实报不报这则坏消息,也无所谓……”E部长虽被煳弄走了,但心中不快及疑团并未释怀。我想,部长也会怀疑此举是我陆某人怂恿捣鼓的。看文末署名,分明是我的名字在老卜前边呀!不过,他只好就近迁怒于卜记者,又不便于向我发泄什么。
1996年春节除夕之夜,扬州南门街8号住宅楼,由于煤气泄漏发生大爆炸,震惊大江南北。传统春节也蒙上了一层阴影。当晚,我震撼之极,难以安眠,决定大年初一上午赶去采访。次日刚起床,我就破天荒地接到扬州市总一位V主席的拜年电话。原来,她以拜年为由,正式向我传达扬州市领导指示:即要求新闻单位对扬州爆炸事件不要报道,其理由不外乎两条,一是事故原因尚未查清楚,二是不能扰乱民心,让扬州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面对地方官的振振有词,我还是“抗旨”不遵,如期赶到现场采访。当时,一边是断桓残壁留血痕,一边是救援人员入险境,匆忙搜寻伤员及遇难者。这场景刺激着大脑中枢神经。我兴奋得忙于采访,竟忘了中午返家吃年饭,旋即又赶到苏北医院采访伤员救治情况。这起大爆炸起因是煤气泄漏,其积蓄能量遇上明火所至,计19人死亡,7人受伤。遭灾的8户人家中,最严重的是一户姓冷的人家,屋内10个人,仅幸存一人,9人遇难。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从省市领导到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抢险救灾的壮观画面。我率先在本报报道了扬州大爆炸的动态新闻,接着报道了扬州医疗战线全力抢救伤员的情形。据悉,在全省新闻媒体中,本报最早披露了这一事件。虽然冒了个险,但我没有昧着良心当记者。我以行动满足了百姓的知情权。我心地坦****,对得起扬州的父老乡亲呀!可在地方官心目中,他们记恨于我,称作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是给扬州脸上抹黑。我如此而为,到底是功是过?还是让时间和历史去检验吧!
我为何对事故报道情有独钟?当然,可用职业操守来回答。总之,我不是“愣头青”,绝非出于猎奇怪癖。曾有人背地里议论说,陆大记者过去被扬州方面压制得太厉害,而今“放虎归山”,怎么能对扬州存有好感,而不予以报复呢?其言下之意,是说我故意让扬州在媒体上出丑,出洋相。显然,这对我来说,是彻头彻尾的曲解!我可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凭心讲,从党性出发,我是为了向党,向人民,向社会负责,才如此冲锋陷阵,勇往直前。“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这句话绝非空头口号,而是至理名言。它一直镌刻在我的心灵深处,融合于我血液之中。换句话说,人民生命财产就是苍天!诚然,我不排除个人情感因素,但决不会以感情色彩,去替代党性与民意!
其实,我从事的新闻报道,正面报道始终占主流,约占80%以上,事故报道及负面新闻,仅占有一定比重而已。比如,我报道过兴化轧花油脂厂仓储棉花霉变,损失严重的消息;报道过水乡戴窑镇造纸厂违章施工,导致烧焦厂房轰然坍塌,造成数人死亡、9人受伤的惨剧;我还报道过宝应汜水镇旅游面包车,在瓜洲汽渡码头突然滑江,导致全车司乘人员丧生……,甚至,在1988年8月赴九江庐山旅游度假期间,获悉了村民私自采矿,作业不规范,引起塌方压死多人,我也写了一则异地的社会新闻,被《新民晚报》刊发出来。
上述一篇篇事故报道,即世人称之为的社会新闻,既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深沉情感,同时也反映了记者忧国忧民的坦**襟怀。然而,当今总有一种形而上学的论调,强行将此类报道视为“负能量”。而将歌功颂徳的新闻当作“正能量”。我却对此大声说“不”!仅以宁六公路事故披露为例,纠错后避免了多少伤亡,减少了多少国家资产损失!这难道不是正能量么?“负负得正”的简单数学公式,莫非当局领导者们也不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