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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破茧

2026-03-08 16:06作者:烨子编著

终于解了这恶咒破茧重生

爱你时,为你所做的一切,都以为是对的。中国有句古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话,一直是我的箴语。我虽则心内明白,却像入了魔道,无论如何挣脱不出~直至今日,我终于,解了这恶咒,破茧重生~

所有人都很羡慕我与秋林的爱情。

他是那样英俊,那样年轻,朝阳一般清彻明净的气息,如新生的花瓣枝叶,轻轻扫拂着我的心。

最初刚开始时,每到清晨,我往往不愿离开,贪恋的看他的肌肤,看他的眉眼,一任时光静静自身边划过,最后,往往终于决定告假在家陪他,一步也不舍得远离。

当然,想也明白,那是刚开始时。

刚开始,什么都是美好的。男子若沉静山岳,女人如温柔花蕊,怎么看,都是好的。

可是,有开始,就有结束,这是亘古不移的道理,任谁有翻天覆地的本领,也无法改变分毫。

我偏偏太过执着。

秋林开门进来,见我在房内,皱了皱眉,吩咐我:“给我杯冰茶。”

我连忙斟了杯茶递过去,他含了一口,全喷出来:“冰茶!话都听不懂?”

我急忙去取些碎冰注入,他干脆一掌将杯子推翻在地:“这么敷衍干脆不要做好了。”

茶水洒了一地,伴着一些未及融化的冰粒散在地上,晶莹的哭泣。

我无声的取过毛巾,跪在地上印干水渍。秋林的脚已踢飞皮鞋:“拖鞋呢?”

说真的,我已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相处方式已经变成这样。

我仍记得曾经他对我不错,吃完饭下楼时怕我摔倒,硬要背着我走。吃饭时将我拦在最里面,怕刚上的菜热气蒸腾熏到了我。同人出去一起玩,不让同行的任何人吸烟喝酒,怕对我不好。甚至大热天,为买一小支我用惯了的口服液,徒步走了十余里,所有大街小巷的药店保健品店全体扫**了一遍。

至今,外人仍以为我们是模范情侣,全无裂痕,总有人艳羡的同我说:“我若是你,真真别无所求了。”

别无所求?哈,如果你是我,我怕你看到的,是另一个世界了。

为什么还不与他分手?这实在是最难回答自己的问题。

非但没有分手,甚至,我已去过他家,见过父母。

秋林的母亲与他长的很像,细致白腻的肤色,如画的眉目,性情温婉和顺,十分好相处。

当天见我就十分喜欢,拉我出去买衣服鞋子,一路走,一路说:“看你就喜欢,真是有缘份的人。”

我满怀兴奋,觉得这是一个暗示。

谁知她接着说:“就算以后不成一家人,也当你是女儿看的。”

秋林的父亲粗眉大脸,皮肤黝黑,声音大如暴雷,喜欢吃大颗的辣椒,用油浇的红亮红亮,就着焖烂的肘子大口的吃。

所有的食物,均有厚厚的浮油及浓重的盐与调料。

我生于南方,实在吃不惯,只好勉强的说好,吃下半碗。

秋林父亲又倒一大杯酒,随手也递给我和秋林一杯:“喝。”

秋林酒到杯干,我只剩干瞪眼。

可是,纵使这样勉强,仍不得要领。

秋林的家人,明显对我不满意,除了他的母亲。

阿姨终于在一个昏黄的傍晚对我说了心里话:“我喜欢你,才对你说这些,你现在不明白,过一阵,许能明白过来。”

“您说。”

“我嫁给他父亲,快三十年了,你可知道,”她看着我:“我很后悔。”

我心突的一跳。

“若不是为了这个孩子,我再不会和他一起的。我就算再不济,也有一份政府工,有长粮,有保障,何必受他的气。”

我不知她为何突然与我说起这些,只好一声不吭的听下去。

“他们父子的脾气,相信你已经领教了,我不用多说--有时,根本什么也不为,忽然就会勃然大怒,根本就不可理喻,旁的人,看我们一家合睦,真实的,谁又知道。”她终于说回主题:“秋林与他父亲,是一模一样的人。他虽是我儿子,可我太了解他,不想害你--他一生不结婚倒好,你,如果还不深,离开倒好。”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秋林刚好从屋内走出来,冲我喊:“我爸背疼,进来给捶一下背,尽在那里唠叨什么。”

从老家回来,公司积聚了大量的工作,我连续加班,再不得闲。

一日,经理问我:“你与秋林分手了吧?”

我愕一愕,不知她何出此言,回头一看,同办公室的一班同事均看着我。

他们,全在等我与他分手?

秋林原也是我的同事。

我几乎已经忘了那是哪年哪月的事了,似乎,他刚刚从学校毕业,做了我的手下。

我对下属一向严格,所有人都惧我三分。只有他,并不怕我,遇到工作的事,一样与我据理力争。

时间久了,我倒有点欣赏他。

直至他约我去吃饭,为了不伤害他的自尊,我也就答应了。

谁知这次极之普通的饭局,竟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片。

第二天,我回到公司,从文化栏到网站,到处都有我们俩人把酒言谈的照片,从某一些照片的角度看,我们头挨着头,极之亲密。

当天,秋林说,为了保住我的地位,他选择辞职。

这原是一份对他而言可能有很好前途的工作,他就这样突然放弃了,引起一片哗然。

我觉得,我欠了他的,永远也偿还不完。

五年后,有旧日同事问我:“你可知道那些照片是谁放到网上去的?”

我摇摇头,我哪里知道,无非是些无事生非的无聊人。

同事将水杯重重放在我面前:“来说是非的,便是是非人。”

我一时不解,怎么,难道当年放照片的,是秋林自己?

这一年,我已决定与他结婚。

所以,无论真相或者假相,我都不想再追究了。

我取出了所有积蓄,在湖尾区买了套房子,不大,只有八十坪,两个人住是够了。

交款时,他突然提出,愿意承担一部分--大约十分之一的样子。

我完全是意外之喜。

从前公司辞职后,他一直未有再找到合适的新工作,这里一个月那里半个月的东混西混,也作不出什么名堂,后来干脆賦闲在家。所有的生活款项,均从我兜中掏出去,大至电器家私,小至衣服鞋袜。开始时,他总是说:“借你的,总会还的,你不用担心。”后来日子久了,也不提了,大约是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越来越坦然了。

像今次这样,主动提出要出钱的,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我不禁担心:“你有钱吗?”

秋林的脸登时涨红:“你小看我?”摔了门就出去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做错,跟在身后不停道歉,一路跟出去,至大街上。

那条大街,我亦是终身难忘。

我追着他,终于,他停下来。

他瞪着我,不像看着伴侣,像看着一个杀父仇人。

我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仍瞪着我,一言不发。

“对不起,原谅我。”

他冷哼一声:“说对不起就可以了还要坐什么牢,还要枪什么毙?”

“那你要怎样?”

“给我下跪。”

“不要闹了,这是街上,别人看笑话。”

“下跪!”他咬紧牙。

那是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难堪,心头是麻木的,别的人的眼光似乎都无所谓。宛如中了毒,只想得到他的原谅,世上已没了自己,只剩执着。

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

秋林却越发得寸进尺,他开始当着我的面与人在网上调情,视频给对方看,作些不堪入目的古怪动作。

房产证签署时,他要我写他的名字,不许写我的。

我残余的最后理智发生了作用,宁死不肯。

他逼我:“若要写你的,我们就分手,立即。”

我痛哭,生平不知人的眼内会有这样多的泪,一夜之间,全部哭尽。

他不依不饶,将我逼入墙角。

我呼吸已有困难,眼前一阵阵发黑,我求他:“怎样,怎样你肯放过我?”

他狞笑:“除非你脱光衣服站到阳台上去,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我想到报警,奇怪的,却没有想到分手。

**的皮肤在夜风的吹拂下有点凉。

楼下是万家灯火,楼上,是我。其实我已不是我,站在楼上吹风的,只是一具光秃秃的行尸走肉,再无其它。

我往楼下看了看,目测了下楼与地面的距离,却忽尔觉得心内空落落:死都不怕,还怕分手?

我,已好算死过一次。

我申请调往阿姆斯特丹分部。

秋林完全不相信我会与他分开,他拿着我开给他的支票,那上面是他支付房款的十分之一款项及15%的利息。

我已搬出来住,请律师通知他给他三个月时间搬出那里。

另外,我已与中介公司协商好房屋转卖的条款,只要他搬出,随时,一切都可结束。

我竟不知这些事做起来这么容易,早知这么容易,我又何必如此自苦至今?

秋林拒绝相信发生的一切,开始的半个月,他尚能坚持住不来找我。半个月后,终于冲上我的办公室,他一如既往的瞪着眼睛:“你还不回去,家里没人打扫,碗都堆了半个月没人洗了,到处是蟑螂!物业送了催费的单子来,原来你已经有段时间没交钱了!”

我哑然失笑,看,原来我这么多年来是同这样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原来卫生是天生要我打扫的,碗是天生要我洗的,灭蟑螂的也得是我,付费的也得是我!

我忽然想起一句老话:男人花你的钱还算不得最下作的,最下作的男人是花了你的钱还要骂你活该。

我让秘书给我冲杯黑咖啡进来,一会还要加班,提提神的好。我若在五年前就知道把心力用在这些地方,何至于今时今日还为柴米油盐奔波。

如若把心态放平,未见得我就对付不了这个“人”,只是,现在看清楚了,却已完全明白这样一个人物根本不值得我投放精神力气下去,他死他活他家事,他高兴不高兴,与我何干?

他仍在怒吼,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说话啊,你没话说了吗?没道理了吗?”

我站起来,紧紧盯着他:“秋先生,您也住在那里,按说水电费煤气费您比我用的多啊,自住进去至今两年,可曾交过半个月的生活杂费,不要说这些费用,您的衣食住行,哪样用过自己的钱?我现在已经搬出来了,您不是以为您的生活杂费还要由我负责到底吧,说到尾,我到底不是您的娘,您说是不是?”

秋林再想不到我竟忽然变的这么厉害,完全作不得声--他像是从未想到过,QQ空间经典日志,一个人变的百般忍让,委屈求全,完全没有还击能力,不是因为她有多笨或者有多软弱,只为她,爱你。

我不想再靠近他,远远的对他说:“请你,放手,真的谢谢。”

就这样悄然无息的分了手,这个我眼中拿捏着我七寸,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并厉害不过法律,自律师信递出的第二个月,就老老实实的消失于人海之中。

时间转瞬即逝,我离了他,居然也并没有死。

我继续升职加薪的活下去,朋友与社交圈又重新回到我身边。

闲暇时,我恢复了夜读的习惯,继续喝不加盐的淡汤,再也不必为别人的眉高眼低而心惊肉跳。

我不算快乐,但总算也没有不快乐了。

回头再看,我很后悔曾经浪费的时间,但人生不经历一些错失,也不会丰厚。从命运上来看,我遇到秋林,大约是一劫,是注定的吧。

数年后,听人说到秋林的事。

听说他后来回到老家做了一份不咸不淡的工,每天给领导打水泡茶送报纸就又是一天,刚去时,也是表现的很朝气蓬勃,随后不到一年,不晓得为了什么事,刺了领导的痛脚,再不受重用了。

秋林父亲给他找了个同样家庭出身的女孩,两人吵了几场架后也结了婚,至今,没有孩子。

新的秋太太经常回娘家告状,声称要与他离婚。

他们两人还没有真离,秋林母亲倒真的彻底离开了那个家了。

我,很庆幸。

像马上要溺死的人忽然被人捞起放在一边,昏沉的头脑重新恢复清醒和正常。

亦像被锁在铁茧内的蛾子,忽一日破茧重生。

十分的,庆幸。

错爱一生还是错爱一人

我们看到许多的文章都是这样写的“错爱一生”或者是“爱错xxx”,其实爱就是这样,很难讲是否在最初的那个时刻的对与错。

我看到有这么一句话:“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却注定了无法相守。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

人们都在说自己的寂寞,在爱的时候人们都说寂寞被爱征服,当人们想抛弃爱的时候还会说:你我的爱是因为那时寂寞的错觉。

寂寞不是错爱的理由,爱也不是消磨寂寞的玩偶,为什么人们会用寂寞来诠释爱的对与错呢?其实人们都能够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人们就是佯装糊涂,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似乎涉世未深的小男孩或者小女孩,即使是一个蹩脚的谎言,也要尽量让它变得如此的凄美还让人怜惜。

我们且不说爱是否来的真实,我们来说说这错了的爱是因何、因谁所起?对爱的认识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真实,但是对于爱的忠诚应当是我们心底的共鸣吧!为什么会在爱的时候不将忠诚的誓言放到里面搅拌?那是因为责任是你惧怕这个办法,你忘记了爱是需要责任和修炼的。即使有的人在那时候信誓旦旦,但是当他一旦发现现实需要责任的时候,也会逃之夭夭,解释很简单,还是我上面说的那句拈来的引用句:“我们可以彼此相爱,却注定了无法相守。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多么虚伪?!

爱是要经历考验,但是当考验的苦难来临的时候,有的人就会慌忙的退缩,还煞有介事地说出了:“不是我不够爱你,只是我不敢肯定,这爱,是不是最正确的。”

有的人总在埋怨爱的对与错,但是否真的去探究一下为什么会有对与错呢?错在哪里,为什么没有正确?其实不是他不知道对与错,而是他不想知道,因为在他的心底爱情也只不过也像自己小时候手里的玩具,玩耍够了,所以就扔掉了,只不过在抛弃爱情的时候还要找一个瑰丽的词汇而已。小说看多了,词还是有的是可以用的。

爱是双方的点滴融合,不要说爱有没有爱错,即使错了也不都是所谓的寂寞或者别的什么惹得祸,因为毕竟你的内在的自私使你走错了这步。有人会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很简单你爱了不是因为色相,就是因为地位或者其他,总之是因为你的追要的求得才成就了这段情感。有的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呢?因为他知道他原本开始就是错了,当这个错误难以维系的时候,就找来几个似乎真理的说出来为自己辩护,但他也知道晚了,但还是嘴硬,这就是现代人。

我要说,就是你的不够坚定的爱情才使你走向了错爱,正不正确的爱情不是因为你的寂寞,是因为你的无聊和原始的欲望,错了一生也好,一人也罢,探究一下你自己的内心深下,你扪心自问!你就会找到答案。

用自己的感觉和心灵去感知并尽心的感受你要的那份爱,爱就不会错,因为爱你的人不会使你走向无奈。

祝福大家爱情顺利!

经不起**的女人

记得朋友和我说,男人抵不住外面的**,女人也是如此,抵不住外面的**,可以说,女人更经不起男人的甜言蜜语,交出自己的感情,那什么样的女人经不起任何**呢?男人们,你们是否知道呢?这样的女人,你们敢要吗?

暗恋情节的女人

因为深深爱着自己喜欢的人,可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感情,内心是很痛苦的,想要爱可是得不到想要的感情,内心的煎熬可想而知,不要认为这样的女人是不会受**的,这样的女人很脆弱,只要你经常甜言蜜语,好言好语,她就会被感动,慢慢淡忘心中的他,女人在极度空虚难受的时候,很需要男人的安慰。所以暗恋的女人很容易收男人的**。

家境贫穷的女人

因为从小家境贫困,想要摆脱穷困的窘状,面对身边的好男人,想借着这个男人摆脱过去,想成为人上人,女人心里是矛盾的,希望得到真爱,可是又想得到好的环境,所以左右为难的时候,会选择好的环境,会让自己努力爱上这个可以改变自己的境况的男人。女人虚荣的心里,不得不这样做。

报复性强的女人

女人因为曾经伤害过,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想要报复人,会主动去勾引那个人报复对象,然后洒脱地离开,等到那个男人找上门,女人假装去接受,然后开始自己的报复行动。因为伤害,所以报复,其实这样的女人心里很脆弱,很容易被感动,用爱去感动,很容易被**。

事业心强的女人

成功男人后面有个成功的女人,那女人背后呢?女人天生是弱者,想要得到成功,就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女人想要得到成功,面对身边的**,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自然会愿者上钩。这样的女人心里有的都是自己如何成功,如何进取。

空虚寂寞的女人

空虚的女人很可怕,身边男人只要给一点点好处,就会被**了。因为内心需要被爱,需要被呵护,女人都是希望被人爱着的。或许知道自己知道不可以,但是还是会欲罢不能面对这样的感情,爱了就爱了,不顾一切,这样的女人很单纯。所以面对男人的甜言蜜语很容易被迷住。

破碗破摔的女人

因为曾经深深伤害过,面对感情都会抱着玩玩的心态,只要有男人过来,就会接受,因为自己有的是这个资本,玩够,玩腻了,自然会离开。这样的女人其实很可悲,接近的男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女人也很清楚的,可是心死了,那就无所谓了,枕边人,可以天天换。这样的女人,经常是男人玩弄的对象。

身边的男人,你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面对这六类女人,你们是什么样的心态去接近呢?

五月将近月末

五月将近月末,夹杂着春天落幕的旋律和夏天奏响的乐章;

五月将近月末,有春的温柔也有夏的热情;

五月将近月末,有连绵不绝的细雨也有时断时续的骤雨暴风……

五月将近月末,有困绕我的考试和让我常说“垃圾”的“形象语”

五月将近月末的某一天,伞在折叠完好的状态下,也无法将其撑开;

就在这个五月末,我特别的想家,想念在家娇横的无理取闹,想念在家受到的肯定和表扬,五月的乡下,应该是漫山红遍的野花,一望无际的绿色稻田,纯朴的人们在忙着播种和春耕,五月末的她们,是否又为了增添了几缕白发,此时天空正拉下了雨帘,勾起了我对家的那份思念,五月末他们的爱情,甜甜蜜蜜,开花结果!也会让我在每一个夜里突然醒来想到谁?然而这个月末,我放弃了那存放在想像中悸动的恋爱

小的时候,我曾说过我不喜欢雨,因为雨天让人心烦,让人全身有种无名的疼痛;让心情莫名的衰伤;可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雨天,可能是因为你喜欢下雨天,因为我喜欢被它淋湿的感觉,我可以在雨中静静地漫步、思考、想象……用我活跃的思维想象一幅幅美丽的画面,一篇篇诗意的文章,我会逐渐带着期盼去感受雨、欣赏雨、爱上雨。因为我想要和你一起在雨中漫步,一起创造属于我们的浪漫,思考属于我们的恋爱,想象我们的未来。

生活中的这些天,连续着大雨绵绵不断,我紧握着手中的伞,纵然它足够的漂亮,足够的宽敞,可以阻挡一些风雨,但它已在毫无预料的情况下被折断,没有了伞,没有了你臂膀为我遮住雨滴;没有了挡风的墙,更找不到结实的胸膛。我想要小鸟依人般,却都成为了一种奢望……

伞坏了,偏偏缠绵的雨下得太多,兴许我想得太多,想得太投入。被雨打湿的发梢,被雨御过后的装容,显得更苍白。

伞坏了,雨越能展现它优美的舞姿,但我的梦,我的舞姿早已不知了去向。

伞坏了,听雨声的交响如此平静安祥,可我的交响曲到了第几章,音符碎成了灰尘,被雨完全的淹没。

伞坏了,才有机会好好的淋一场雨,纵然哭了,也没有人发现那是泪水还是雨滴!

伞坏了,雨还在继续……

女人应该远离的男人

俗话说的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嫁人可是女人一辈子的大事情,半点也马虎不得。这个世界好男人占多数,但有些男人是不能嫁的。

一。玩网游上瘾的男人。

也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要把玩网游上瘾的男人放在第一位。其实原因很简单,女人找个老公,当然希望自己能够在老公的心目中占据第一的位置。但是,对于玩网游上瘾的男人来说,他们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水可以不喝。占据他们心目中最重要位置的是他们的游戏级别和装备,而不是他们的女人。

二。极度花心的男人。

这种男人经常身边女人不断,经常拿着手机同时给几个女人发短信,有时候自己都能把短信给搞混了。有位花心男人带女朋友出去玩,女朋友到地方之后很是高兴,表现的非常兴奋。花心男说我不是带你来国歌这个地方了吗?至于高兴成这样。结果女朋友非常伤心,很明显他忘了自己到底带谁来过这个地方。如果你不想和其他女人分享你的男人,还是离花心男人远一点。

三。没有责任感的男人。

有的男人天生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遇事奉行溜之乎的原则。如果你不想让生活的重担都落到自己头上,最好离这种男人远一点。

四。只想同居不想结婚的男人。

这种男人总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逃避和你结婚,虽然你们可能在一起同居了数年。你总是在一次次的原谅他,结果有一天他却突然告诉你,他终于找到了真爱,他终于下定决心要结婚了。只不过新郎是他刚认识才两个月的女友。如果你不想出现这种结果,最好离只想同居不想结婚的男人远一点。

五。已婚男人。

几乎每一个已婚男人在靠近你时都会信誓旦旦地说,我的婚姻不幸福,我的婚姻是包办婚姻,我的她不解风情,我的她是个母老虎,我的婚姻让我倍受折磨。拜托,这种理由都用了几个世纪了。女孩子就长长脑子,别再上这种已婚男人的当了。不要老以爱情救世主的身份自居,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悲惨的男人,也没有那么多家庭需要你们用身体去拯救。还是先救救自己吧。

六。习惯把“我妈说了”挂在嘴边的男人。

许多人把这种男人叫做奶宝男人,意思是做事不成熟,没有主见,心理上还未断奶。和这种男人在一起生活,你只好先当妈后当保姆再当老婆,他的吃喝拉撒睡,行走坐卧立,你要全全负责,家里买个东西,修个电器,换个灯泡,只怕也要你来负责了。如果你不想既当妈又当保姆,请离这种男人远一点。

七。整天开辆奔驰瞎转悠的男人。

这种男人具有良好的家庭出身,有极度丰富的物质生活。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一定衣食无忧,只不过这种男人多数属于大众情人,有无数个女人在同时惦记着。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恐怕晚上睡觉都不敢睡塌实。

八。没有主见的男人。

和这种男人在一起,就是关于上哪吃饭、上哪玩的问题,他也不知道做个决定,一切由女人来决定。在这种男人面前,女人活脱脱就是一个家长,如果你不想因为用脑过度而过早衰老,还是离这种男人远一点。

九。闺蜜型男人。

这种男人懂的怎样关心和体贴女人,懂得用凉水煮青蛙的战术步步深入。如果这种男人比较专一,看上去应该是不错的男人。但偏偏这种男人没几个专一型的。女人遇到这种男人,几乎是心理上毫不设防。所以,如果你遇到心理上毫不设防,毫不抵触的男人,请先考虑清楚。

十。利益第一的男人。

这种男人多数是生意人,有人说生意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种男人永远把追求利益做为人生的第一目标,同时他也为追求利益耗费了大部分的时光,即使家里的娇妻貌美如花,他也无暇顾及。

十一。极度自恋的男人。

这种男人只会对你颐指气使,做事丝毫不会顾及你的感受,他的眼里永远只有他自己。天生的自恋狂,和他在一起,你别想体验到被照顾的滋味。建议还是离他远一点。

新北街遗落的碎花和音乐

新北街?其实是一条狭长又幽暗的小街道。它不年轻,最初这里留下的都是残旧、还有那些宣纸笔墨的味道。在这里找不到半点儿与流行有关的元素。

可是现在那条蜿蜒狭窄的街道,两边都已经盖起了新的建筑。我怀念新北街和别的街道交接的十字路口,那里曾经有一座非常破旧的二层楼。顺着铁楼梯上去,是我熟悉的书店,下面是我常去的文具店。

我能告诉你的,就是它是真实存在的。现在,依旧还在。

我是姚蕾。2004年的时候,我扎了两条细长的小辫,穿有点肥大的校服,蹑手蹑脚的跟在刘朗清身后。他背着黑色的双肩背包,推着山地车,头也不回。我像是做贼一样,悄悄的跟着他。新北街十三号,他住在这条老旧的街道边,破旧的平房里。父母都在外地,家里除了他就是卧床不起的爷爷。我发誓,我不是故意跟踪他的。只是,去新北街买宣纸,看到他不自觉的跟上去的。

现在的新北街,已经看不到他曾经住过的平房,也看不见随处丢在街边烧剩下的炉灰。当时我捏着宣纸站在刘朗清进去的院门口,突然觉得他跟我好像两个世界的人。

我还来不及转身,他就端着一盆水从院子里走出来。看到我,稍微有些尴尬,然后恼怒的盯着我。“那个,那个,”我不自觉的向后退,早已忘记身后就是车来车往的街道。我看到对面的少年丢掉手里的水盆飞奔向我,“诶,”我还来不及叹息,就被他拉进怀里。身后的车子冲过去的时候,我鼻子撞到他瘦瘦的胸口,一酸就落下眼泪。

他身上有些许夏天的汗水味道,我听到他的心跳,还有感觉他手臂的热量,透过后背爬上我的脸。他推我一把,回头去拣水盆。我愣在当下没有反应。“惨了,又摔坏了!”我看到他有点气呼呼的对我扬扬手里的东西,那个塑料盆,裂了好大的缝隙。

“对,对不起。”我嗫嚅着。“算了。”他皱皱眉对我摆摆手。“啊,”我出声挽留转身要走的男孩。“嗯?”他不解的看我一眼。“我买一个新的给你。”我红着脸大声的对他说。“没事儿,不用了!”他摇头。“要的,我现在就去!”我转身就往外跑,结果又差点撞上路过的自行车。向后倒下的时候,我看到他用手捂着脸,然后走向我,伸出手说,“你还不是一般的笨啊!这都能摔倒?”我本来是想生气的,可是看到他脸上温和的笑容就发不出脾气。

“起来吧,地上很舒服吗?”他把我用力的拉起来。“你挺胖啊!”他突然对我说。“诶?”我由迷惑变得恼羞成怒。“噗。”他又捂着脸笑。“你说谁胖,是你自己营养不良!”我气急败坏的跺脚。“你的表情好丰富,我第一次遇到像你这么容易被人看穿的女生。”他的话是在表扬我单纯的话,我一点也不开心。

算了,能在夏日的傍晚,看到不丑也不是很美的少年对着你笑,长睫毛、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着天真和诚恳,也不错!我盯着他的眼睛想。“花痴了你!”他居然脸红了。这一次,轮到我吃吃的笑话他脸皮薄了。我们站在阳光晒不到的阴影里,有些许的凉风从他背后吹来。我至今都记得,他被风卷起来的发丝,还有他爽朗的笑声。这是我对新北街另一个思念的开始。

新北街在当时很破旧,两边都是潮湿又低矮的平房。临街的那两家我熟悉的宣纸店,好像是开了N年的老字号。居然还在用算盘结账,我看着售货员有点黑乎乎的手指,在算盘珠子上拨来拨去。嘴里似乎还念念有词的,说些什么听不太清。最害怕她沾着唾沫给我翻宣纸!

出门的时候,我悄悄的撕去了沾着她唾沫的一角。“诶,你这样做不好吧?”我听见有人在对面说。“呃。”抬眼,就看到刘朗清靠在对面的墙上,斜眼看我。“怎么了,我已经买下来了,是要撕要烧都随我的便。”我骄傲的扬着头。“哼。”他轻哼着。“嘁。”我扬起下巴,转身就走。“诶,公主。你不是说要赔我那个脸盆的!”他抱着双手对我呼喊。“你不是说不需要我赔?”我瞪眼看他。“现在需要了!”他对我打一个响指,示意我跟着他走。

我有点不情愿,又觉得理亏。只好,跟着他向着相反的方向走。走了好一会儿,我有点累了。看着他的后背,不知道他想去哪里?“刘朗清,你要带我去哪里啊!”我觉得好累,下午体育课的时候跑标杆,好像有点中暑了。我捏捏自己的太阳穴。“走吧,大小姐,马上就到了!”我伸出手想拉一下他的衣服,可是还没碰到他就变模糊了。扑通一声,我就倒在了有点发烫的柏油马路上。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刘朗清的腿上,额头放着一瓶冰矿泉水。他的白背心沾湿了在给我擦汗,我发觉自己嘴里有藿香正气水的味道,突然想吐。我猛地坐起来,干呕。“喂,你醒了啊。吓死人了!”他似乎真的被吓到了,脸色还有些苍白。“给你,”他扭开矿泉水递给我。

我仰头喝了一大半下去,才发现自己站在一片荒草丛生的废弃院子里。“这是哪里啊?”我有点慌了。“我的秘密基地。”他得意的笑。“不是去买盆吗?你干嘛带我来这里啊!”我吃惊的四下张望。“有好东西给你看,不过,得天黑了才看得到。”他对我咧着嘴笑。现在天已经黑了,我有点害怕起来。说真的,我没有单独和一个男孩子在天黑之后留在荒草蔓延的地方过。“我想回家,我要走了。”我慌慌张张的随便找一个方向奔去。“诶,”他制止我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踩在什么东西上扭到了脚。

哇,的一声。我哭出了声。脚疼,心慌。他赶快跑向我,“笨蛋,天黑了,你还乱跑!”他捏着我扭到的左脚,轻轻的揉。“你干嘛带我来这里啊!好黑,好可怕!”我呜咽着。“不是有我在吗?你还怕什么!”他头也不抬。“这里有什么好的,你有毛病啊。”我一边抹去眼泪,一边怄气的说。“等等啊,今天应该看得到。”他的眼睛居然在黑暗里闪着光,我不知道他想给我看什么。“你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闪一闪的光,很微弱。“萤火虫?”我脱口而出。“嗯,最近才有的哦!以前都没有呢!”他对我露出孩子气的笑容。“神经病,就为了萤火虫叫我来这里啊!”我撅着嘴。“白痴,城市里已经见不到它们了呢!”他幽幽的说着,然后,叹气。

月光并不强烈,周围几乎没有什么光亮。但是,刘朗清站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他露出的脊背发出淡淡的微光,是折射了月色吗?还是染上了萤火?我盯着他瘦弱的背影,一直都没办法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他闭上眼,仰起头,抱紧了双臂。头顶的半月,被他挡住,停在他脸颊上的月色,就折进了我眼里。我听见自己的心对我说,我喜欢你。

回去的路上,刘朗清背着我。我手里提着坏掉的凉鞋和他湿掉的背心。“姚蕾,”“嗯?”“没甚么。”“神经病。”之后是好长时间的沉默。我趴在他肩头睡着了。

我的脚踝原来那么脆弱,居然崴劈了骨头?脚踝的伤,害我不能走路。刘朗清自愿的背负起这个责任,每天接送我上课、放学。快要高考的时候,每天都是加课、补课、习题、参考卷子,想起来那些日子,我还会头晕。

学校里开始有人议论纷纷,说我和刘朗清怎样怎样。我坐在靠窗子的位置,听着外面吱吱的蝉鸣,在学校的旧课桌上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白痴!你们都是神经病!我用力的写,又用力的用手指去扣那些字迹,反反复复。直到物理老师走到我桌子旁边敲着桌子喊,“姚蕾同学,要爱护公共财物哦!你还是三好学生呢!”我突然站起来,拖着一瘸一拐的左腿离开了教室。身后是别人小声的议论,还有老师的怒气。

真恶心!我蹲在学校花园后面的水龙头那里大口的喝着冷水。“你的脚,不疼了?”我回头看到刘朗清坐在花池边沿眯起眼。“别跟着我!还嫌他们说的不够啊!”我一字一顿的说。要不是你害我,我怎么会被大家当谈资呢!我只想安静平淡的生活。我转回头,用水使劲儿的洗脸。“你确定,不要我跟着?”他的脸寒下来。我听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流声,还有另一个声音在说,不是,不是的!我的沉默,换来的是身后他远去的脚步声。

我蹲在水龙头旁边,压低了声音哭泣。脸上的泪水和手上的水珠,洇湿了我穿着的碎花连衣裙。我不是因为你才哭的刘朗清,我是脚疼,只是脚疼而已!

傍晚,放学。我一瘸一拐的扶着楼梯往外走,没错,像我这样骄傲的女生没有朋友。我一点也不需要所谓的友情!旁边有隔壁班的男生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倔强的摇头。就算以后我瘸了,也不需要谁来帮助我!艰难的走出楼道,还有两级最高的台阶。我盯着它们直运气。平时跳下去就好了,可是如今?我有点为难的站在那里,喘气,流汗。

“姚蕾!”我听到叫声的时候,已经被刘朗清掐腰抱起来。“啊!”我低声惊呼。他稳当的把我放在了车后座上,“走了,回家。”他没有看我气急败坏的脸。我张牙舞爪的挥动的双手,慢慢的、慢慢的垂下来。他不说话,推着车子一直走。我扯住他校服衬衫的后襟,很无力的对他说,“对不起。”眼泪一直也停不住,我把脸埋在他后背。他挺直了后背,什么都没有说,就任我把安静哭泣的泪水浸湿了他的后背。

自从那天傍晚之后,我再也不理会别人说什么。我喜欢刘朗清用他瘦弱却有力的手臂掐着我的腰把我放在他单车后面;喜欢他在送我回家的路上路过四喜冷饮的时候,给我买两块钱一支的冰淇淋;喜欢他有时候回头冲着我傻笑;喜欢他给我讲并不可笑的冷笑话;喜欢他带着我去他经常去的任何地方。。。却没有勇气对他说,我喜欢你!

新北街当时虽然破旧,却是我最喜欢的街道,那里住着我喜欢的男孩,那个不丑也不漂亮的男生。那个穿着我送给他的印着图腾的宽大的短袖佐丹奴背心的男生!那个喜欢喝柠檬红茶的男生!那个习惯用左手擦汗,右手拍我额头的男生!

夏末的时候,我的脚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天气渐渐的凉爽,刘朗清开始穿淡灰色的外套了。我还是喜欢坐在他单车后面,拉拉他的后襟低声的跟他讲我做了什么梦。他有时候笑我白痴,有时候会突然停下来说,你怎么会死!傻话!听着他的呵斥,我就吐舌头笑起来。

我和刘朗清在新北街,来来回回的走了多少次?他MP3里的音乐,都换了数不清的歌曲了!不过,有一首他一直留着,是后街男孩的《AS LONG AS YOU LOVE ME》。我记得那天太阳由黄色变成了橘红,他坐在靠火车道的铁桥栏杆上对着我哼唱这首歌。然后,他对我说,“你还记得你中暑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吗?”我摇头。他有点别扭起来,翻着眼看我。“我已经昏倒了,怎么会记得啊!”我撇嘴。“藿香正气水是我喂你喝的!”他的脸不知道是因为落日的缘故还是什么就红到了耳朵。“嗯?”我歪歪头,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呀!”我捂住自己的嘴。

秋天的风吹起来了,应该有点冷啊!可是,我却觉得自己像是被火烧着了。“讨厌!”我恨不得把他的骨头都捏碎了才好!干嘛突然告诉我这个!我拔腿就跑,刘朗清在原地大声的笑起来。我回头冲他做鬼脸,“白痴!我什么都不记得!”我喊完了,他已经跑到我跟前了。亮晶晶的眼睛就在我眼前,温暖的嘴唇贴在我的嘴唇边上。我像是被施了魔法,定在原地。他突然跳开跑到我前面去了。我有点恼火的追在他身后,当时的新北街好像很长啊!怎么也跑不到尽头。可是后来我突然觉得它很短,走不了几步就消失掉了。。。

刘朗清是很乖的孩子,不打架,不骂人,学习中上,和其他的中学生一样,没什么特别。可是我知道,他很温柔也很善良。虽然,平时他给人的感觉是冷淡且不易接近。

我曾经偷偷的去他家看过他,他正在给他的爷爷翻身。一边小心翼翼的擦着他的后背,一边温柔的对躺在**的老人说,“今天不错哦,都没有拉肚子,爷爷,你肯定很快就好了,你说是吧?”我听到躺在**的老人闷闷的哼了一声。他就笑起来,开心的像是中了大奖。

夏天的时候,老人家的洗漱、翻身、甚至是排泄物,都是他一点儿一点儿的清理。他不让我去他家里,他怕我嫌弃。我隔着竹门帘,看着刘朗清瘦弱的胳膊搬动老人家,轻轻的擦拭,并且用手拍着他的后背。擦身结束,他还要给老人家按摩手臂四肢。一边按摩一边给老人讲故事,或者是说一些鼓励的话。每天如此从不间断。

生病的人是有些怪癖的,有时候老人家会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嘴里呜呜的说不清楚,却会挥动自己还能动的一只手臂打在刘朗清脸上。也会把他端过来的粥、药打翻了在地上。我看到刘朗清被打红的脸,还有他无奈的表情,捂着嘴蹲在他家门外轻声的啜泣。

“你怎么来了?”刘朗清什么时候站到我面前的,我不知道。抬起头他的左脸红肿着,眼神有点慌乱的看着哭泣的我。“。。。”我说不出话,就直接扑过去抱住他瘦长的身体。“傻瓜,没事儿!一点儿也不疼,真的,他病了那么久,已经不太有力气了。”他拍拍我的后背,笑着对我说。

那天,我和刘朗清坐在他家的院子里,听他给我讲起来他小时候的事情。他告诉我爷爷最疼他,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都一定会给他准备。所以,现在爷爷病了他也要像是当初爷爷照顾自己一样来照顾爷爷。我托着腮,看着刘朗清,看着这个眼角眉梢埋有倔强和温情的男孩。彻底被他震撼了。如果最初我被他吸引,是因为好奇;那么现在我被他迷住,就是对他的崇拜。这个偶尔会透露落寞的男孩,成了我心底里最惦念的一个秘密。

我会带好吃的零食去看望刘朗清的爷爷,也会搬一个小马扎坐在病床前给他念故事,讲新闻。老人家似乎并不讨厌我,情绪好的时候还会对我笑。他笑得时候,我就歪着头对刘朗清喊,“刘朗清,刘朗清!爷爷他笑了!”刘朗清就从厨房伸出头来,笑眯眯的说,“哦,爷爷喜欢你啊!那今天就给你们做好吃的!”没错,我喜欢刘朗清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做的饭很好吃。我喜欢坐在他对面和他一起吃饭,看着他给我夹菜,听着他家收音机里的广告我都会笑。

我想起刘朗清对我说,姚蕾,你很漂亮,也很可爱。也许,他真的觉得我是最好的。因为他那么认为,我也觉得自己变得可爱起来。心中有了男孩的女孩,隐藏了很多东西,生怕被你看出来。刘朗清这些你都知道么?

我和刘朗清,我认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当然,我们的确是一直在一起的。

冬天来临了,北方的冬天格外的冷。风似乎可以把你整个穿透,我缩在刘朗清身后,他瘦瘦的身材挡不住北风的肆虐。我打着喷嚏,不自觉的就发抖。刘朗清停下车子,摘下自己的围巾把我包起来。“呃,可是,”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就白我,“可什么是!你要是发烧了,还不得我照顾着!”我拉着他的围巾,闻到他的味道,脸红着就说不出什么来。

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我应该送什么给刘朗清才好呢?我坐在他身后扯着他的羽绒服问,“诶,你喜欢什么?”他不吭声。“刘朗清,你喜欢什么啊!”我嘟着嘴。“别乱花钱,我什么都不要啊!”他已经猜到我的心思了。“嘁,我又没有要你送我东西!只是问你喜欢什么!”我有点别扭的松开扯着他衣服的手。“抓紧啊!要下坡了!”他突然用力的蹬了几下,单车顺着地道桥快速的俯冲。“啊!”我尖叫着抱紧他的后背,鼻尖上吓出来冷汗了。他却在前面哈哈的大笑着。“刘朗清,你这个疯子!”我一边抱怨,一边跟着他笑起来。

圣诞节那天傍晚,满街的人。我在人群里随波逐流,不知道该买些什么才好。后来,我停在商场的门口发愁。什么才适合刘朗清?帽子?围巾?零食?我不知道,因为喜欢,反而更加无法平静的选择。我在街上晃来晃去,耳边是圣诞音乐吵得心烦。

啊,想到了!我突然想到了。快速的跑进商场,冲到目标柜台去。交钱付账,看着服务员打包装。我抱着包的很漂亮的盒子,想着刘朗清的样子,就得意起来。

刘朗清没有迟到,我赶到我们约好的广场,他已经在那里了。不过他手里空空的,我稍微有点失望。没关系,我露出甜美的微笑走过去。“刘朗清,你来早了啊!”我从他身后跳出来。“你这家伙,想吓死人啊!”他伸出右手拍我的额头,手好冰。“你冷吧!手好冰哦!”我摸摸自己的额头对着他抱怨。“等你半小时了,能不冷吗?”他咕哝着。“嘻嘻,我请你喝热咖啡。”我拉着他的手,快步的冲向附近的KFC。人山人海啊,我被人从排列的队伍里挤出来。这世界上的人是不是都来这一间KFC啦!我在心里抱怨!没站稳就差点倒下。“笨丫头!”刘朗清从后面扶住我。他挡住了从后面挤过来的人,经历了漫长的四十分钟以上的等待,我终于买到了给刘朗清的咖啡。端着杯子,感觉很温暖,其实本来就该温暖的,店里有空调。没有地方坐下了,我和刘朗清就推门出去,沿着步行街一路走。

“姚蕾,你饿了没有?”刘朗清替我拂去头顶上的落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雪的。“不饿,你呢?”我忽闪着眼睛。“我请你吃饭吧!”他对我笑,眼睛里星星点点。“嗯?那爷爷怎么办?”我忽然想到他家里还有病人。“出来的时候我给他吃过了,稍微晚一点没关系。”他刮一下我的鼻子。“哦,那就好。”我自言自语。“说吧,吃什么?”他柔和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四下张望这里正好是教堂背后,现在街上的人都在前街拥挤,我们已经走到后街来了。周围很安静,没人。我踮起脚尖,快速的在他嘴上啄了一下。然后,跳开。

“呃,”他愣在了原地,好像石化了一样。“喂,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颇为不满意他的表情。接着就破天荒的看到他面红耳赤的样子。真的是连耳朵都红了!我笑翻了。“刘朗清,你还会脸红啊!”我指着他大笑。“你这该死的丫头!”他扑过来抓我,我们就笑着闹着。他把我捉在怀里的时候对我说,“诶,姚蕾,我喜欢你。”我低声的嗯。脸埋在他的羽绒服里,听着他的呼吸。

我就这样闭起眼睛,假装那个已经成为回忆的男孩依旧坐在我对面,低头看着趴在桌子上睡着的我,我脸上盖住一片阴影的时候,他俯下身子亲吻我的脸颊,呼吸温热。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来年的二月。我的生日也到了。刘朗清脖子里挂着我送他的MP3淡蓝色的IPOD,最简单的那种。我知道送他贵的他不会收。他把它当宝贝一样供着,不许别人触碰,也从不借给他的朋友。记得听到他好朋友抱怨说,“刘朗清,又不是什么宝贝,借给我听两天怎么了!不就是最便宜的那个吗!”他也不解释,就不停的摇头。然后和我目光相对,我们彼此微笑。

快到年根了,刘朗清说他父母今年还是不能回来。我就在教室走廊的尽头,给了他一个拥抱。我说,“我会去看你的,而且跟你一起包饺子。”他抬头眼里是开心的光,然后又低下头说,“算了。”“真的,真的!反正,他们也不会在家。越是节日越是忙碌。”我恨恨的说。“傻瓜,他们很爱你的!”刘朗清拍拍身后的土从走廊窗台跳下来。右手放在我头顶,“我等你。”他快步的走回教室,再出来手里就提着我们两个的书包,对我扬手,我就屁颠屁颠的跟着他的脚步跑过去。

我的生日,家里没人。桌子上是老爸老妈留给我的纸条和钱,说是让我自己去买想吃的,想要的。QQ空间情感日志,我厌恶的看一眼桌子上崭新的钞票,觉得自己就跟这些被丢在桌子上的钞票一样。注定了被花掉,被忽视。我给刘朗清打电话,我说我想吃黑森林蛋糕。

刘朗清真的来了,手里提着“魔术屋”的蛋糕盒子。看到我快哭的脸,他笑着说,“生日快乐,姚蕾!你又老了!”眼泪在我眼里转来转去。“傻瓜!快看看,我还租了你喜欢的电影!”他宠溺的从身后掏出鲜花还有很多东西。我就抓住他的前襟放声大哭,已经好多年没有人亲口跟我说生日快乐。他不说话,就抱着我轻轻的拍着我的后背,我见过,他对他在乎的人都是这样的。

那天刘朗清一直陪着我,给我切蛋糕,给我讲故事,陪我看电影,我一直紧紧地抓着他的手。真怕一松开他就不见了。他笑,他说第一次感觉自己很重要。我瞪着红肿的眼,撅嘴。他抱抱我说,“谢谢你需要我!”我却一口咬在他的手臂上,威胁他说,“你要是敢和别人说我今天哭了,我就杀了你。”他依旧是温柔的笑,什么都不说。

那天他陪着我直到我睡着了才离开。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沙发上还有他坐过的痕迹,盘子里还有他买给我的蛋糕。我腻在沙发里,不想醒来,真想一直一直就停在昨天的梦里不要清醒就好。

早上,刘朗清没来接我上学。我伸着头在街边等了很久,还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赶去学校他也不在。我很奇怪,他为什么没来上课,难道是昨天陪着我着凉了?还是早上回去又睡着了?或者是?我听不进去老师讲了些什么,满脑子都是刘朗清在做什么?

放学我就一溜烟的跑去了新北街。当我站在刘朗清家门口,手里买给他的蛋挞就掉在地上。他家的房子被烧焦了,黑黢黢的房子四周留着燃烧后的痕迹。还有,救火车喷洒过后的水迹凝结成冰,定在那些烟熏火燎之后的废墟上。“刘朗清!刘朗清!”我冲过人群,大声的呼喊。当我看到刘朗清的时候,他脸上是绝望和茫然。他空****的眼睛,他对我说,“姚蕾,爷爷死了。烧死了。”我一下子就瘫在了地面上。

听刘朗清的邻居说,火是凌晨烧起来的,大概是谁家的孩子放烟火不小心点燃了刘朗清家的棉门帘。刘朗清不在,火就烧起来,大家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爷爷不能动,所以没能活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看着刘朗清跪在地面上不停的抽自己嘴巴,“我该死,我该死,都是我的错!”他不停的重复着,我却没有力气阻止。我没有勇气说出口,说不是你的错,都怪我跟你撒娇,害你不在家!害死了你爷爷!我连哭泣的力气都没有,我不敢去摸他的后背,不敢去抱紧他,不敢跟他一起跪在那里忏悔!

刘朗清的父母从外地赶回来了,他们拉着刘朗清,所有的人都说不是“你的错!还好你不在,不然睡着了肯定都遇害了!”刘朗清还是不肯抬起头。我第一次见到刘朗清那种绝望的表情。后来,刘朗清爷爷的葬礼我偷偷的去看了。远远地盯着刘朗清的背影流泪。他瘦了更多,只不过几天而已,他瘦了好多好多。我按住胸口,我觉得呼吸困难,我好想去抱住他跟他说对不起。

然后,他带着黑色的孝箍回学校办手续。他要跟着父母一起到外地去了,爷爷是他独自留在这里的唯一的理由,现在理由没有了,他就要离开。我跟着刘朗清走去学校的天台。

“对不起。”我哽咽着说出来我一直想说的话。他愣了愣。“傻丫头,不是你的错!”他的声音有点哑。“对不起。”我摇着头放声大哭。“真的不是你的错!爷爷很喜欢你买的那个暖宝,他说很暖和,还说谢谢你。我都忘了告诉你!”他咬紧嘴唇,伸出右手拍我的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停的重复这三个字,这句话被我反复的在心底里重复了上万次,说出来心里依旧疼痛难忍。“傻瓜!”他走过来抱紧我。“姚蕾,我要走了,还会回来的!你要好好地,不许对自己不好!我会回来的,我肯定回来!”他在我耳边重复了三遍同样的话。刘朗清离开的时候,我在火车站拉着他衣服的一角不肯松手,他妈妈看着我很无奈。他对我笑,他说,“姚蕾,你应该笑一个给我看啊!不然我只记得你鼻涕眼泪的,不会记得你笑得时候了!”我拼命想挤一个笑容给他,还是没能笑出来。

其实,我是知道的。刘朗清!你不会回来了。我很清楚,因为你觉得爷爷是自己害死的,你不能面对,当然也没办法面对形同凶手的我。我却依旧相信某个少年的承诺,他曾经对我说,只要你好好地,我就一定回来。

此去经年。

新北街拆迁改造,往昔破旧的平房都不见了。连我熟悉的宣纸店也搬去了我不知道的地方。刘朗清家的新北街十三号被夷为平地,盖起了商业门脸。我时不时的去那里闲逛,像是在寻找什么。

那时阳光正好,稳稳当当的落在刘朗清身上,嫩绿叶子斑驳的影子。他穿我买给他的佐丹奴背心,站在水龙头边上洗着一篮子青菜和番茄,溅起的水滴折射出七色的光。我贪婪的盯着番茄红艳艳的色泽,盯着少年淡然的表情,在夏日里摇晃着双腿坐在窗台上。

新北街变成了我记忆里碎花飘落,漫天缤纷的幻影。我耳边一直响着刘朗清最爱的歌,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用我送你的MP3,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穿临别我送你的外套。我知道的只有一个,我喜欢你。却在手里握紧属于你的那根绳子的时候,注定错过。

许我一身澄净与你人海相望

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便觉得有说不出的亲切。

她是一位老领导介绍过来的干事。他盛情款待,满脸堆笑,递烟倒水,并一口答应会照顾好她,请领导放心。也不时地盯着她看,说了一句俗气透顶的话,我好象在哪见过这小姑娘似的。哦,对了,对了,像那个做洗发水广告的明星叫什么来着?我搞忘记了。真的,特像。老领导乐呵呵的接过话茬说,小王就是会讲话,看把我这外甥女说的多高兴。她哪像什么明星,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才想着考公务员,要不是我上下折腾,不知道将来是什么样儿呢。一点都不知上进的丫头。

她娇笑,对舅舅扮了一个鬼脸,又沉静坐于一旁,听他们高谈阔论,虚情假意的客套,习以为常的适应。不加话,随手拿起他桌上放的那本《圣经》,太厚,有点沉,差点砸着他欲接的手。她微笑慌张着,亦没有言语,没有尊称,似乎认识他很久,不巴结,更不用客套。他则几分好奇,几分迷惑,想她的出身,以及那高贵的眼神。

她就坐在那儿,看那本《圣经》,忘了时间流转般的痴迷。他叫她吃晚饭时候,她啊了一声,书还是散落于地。他忙弯身拾起,疼爱的拍拍灰尘,又问,这书你也喜欢看啊,按说你这样的孩子是不喜欢的。她轻答,有些看不懂,之前也没看过。只是喜欢书中教人的善良。他怔在那里,心打了一个趔趄,一下子,喜欢上了她的不同。

他是她的领导,整个单位里人人敬三分,怕七分的“头儿”。她却不以为然,很少正眼看他,不懂迎合,不知人情的千丝万缕,在帮派之外左右排挤,更不关心同事们的花边新闻,家长里短。她无疑是特别的女子,在他眼里,亦或是他人眼里。他默默的关心她,维护她,不仅仅是因为她是老领导介绍过来的,更多的是她的那种不浮躁,不装饰的美,如雾里飘飘然的仙女。

经年后的某天。他开始给她发短信。满是锥心刺骨的伤感,她的心也跟着一阵阵的抽搐。

在他人生低谷处,陪他说话的人反而是她。他从一把交椅的位子上退居二线,坐在了新来局长旁边。他和他精明能干的妻子的夫妻关系也一度支离破碎,陷入了汪洋大海里,沦为好事者茶余饭后的谈资。他那丰姿卓绝的妻,调到了另一个单位,当上了他的“顶头上司”。据说,是攀上了某某大人物。他的家,像一片口香糖,被众人咀嚼,吐出来的时候,已是千疮百孔。

她开始整夜整夜陪他听忧伤的《斯卡布罗集市》,夜夜流泪,直到手机没电,直到耳朵生疼。

他未曾亲近过她,甚至连手都没有碰过。尊重她,如虔诚的读那本心爱的《圣经》。

他说,请你遗忘我吧,带着这本《圣经》,遗忘我吧。我要你一直这样干净,认识我时,离开我时,都是一样的干净。遗忘我吧,在我没有背叛良心之前。我的眼里,不能再装下你,如果你还在我的视线里,我宁愿瞎了某只眼睛,也不愿意再深望你,久久不移……

她终究还是离开了第一次就让她心动的地点。不言语,既然等待已是无果的花,就任其凋落吧。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不正眼凝神痴望,不是高傲,是掩饰,掩饰内心那股要玉石俱焚的着迷。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她从小熟读百书,《圣经》里的章节是妈妈要求背诵的句子。

她终究没有告诉他,她一直,也很爱很爱,从第一眼开始,从那本书开始。蓝色心情日志,这许多年间,如若在人群中找不到他的身影,心莫名的烦躁,呼吸紧促,食不知味。

他动用了所有关系,把她送进了另一片天地。

他说,有人会在那里等你,比我更值得你爱,比我更爱你。我把你交给幸福,要完整的给。而我,只是一本老了的《圣经》,你偶尔打开,远远的翻看一页,我已知足……

她望着他的背影,默背那些句子: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丢失爱情距离十万八千里之远

如果安妮宝贝注定是个飘泊一生的女子,那么安然注定是一个孤独一辈子的女子。

【爱情,只是一场演不完的戏】

“我喜欢你。”

3楼的走廊上,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拿着扫把。女孩突然放下了扫把,男孩也跟着一样。

他们靠着栏杆上,静静的,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安然在想,应该怎么跟他说清楚。男孩在想,她会拒绝还是接受。

一阵又一阵的沉默,最后还是VIVI走过来打破了。

“小然,我们得回家了哦,老师说校门快关了。”

“恩,好的。”安然看了男孩一眼。

“我先走了,明天我再跟你说吧。”

“恩。”

回家的小路上,安然什么都没跟VIVI说,因为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而VIVI更知道,如果刚才她不叫走她,他们或许会站在那里沉默到天黑。

“其实我早就跟他说你不会接受他的了,但他说他想试试,我也没办法阻止,现在要怎么办?”VIVI看着前面,不再看安然的那张苦涩的脸。

“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说,一个很好的朋友突然说这样的话,我要怎么说才能不伤害他呢?”

“我明天帮你说吧,我知道,对他,你开不了口。”

“恩。VIVI,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傻瓜,骑快点吧。”

这是安然觉得最痛苦的一天,他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是班里所有人认为最好的人。

伤害这样的一个人,叫她怎么不难受。

只是真的,她从不相信爱情。

那些天荒地老的誓言,那些海誓山盟的约定,安然从不相信。

因为她永远只相信宿命。

【孤独的两个人,最后还是一场悲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安然开始上网,然后是所有人都爱的QQ。

她可以在网上放松,她可以在网上跟一些她认为善良的人做朋友。

北,一个同样孤独,一个漂泊的男孩。

他加安然的Q的时候,他说,我们同样的是孤独的人,我们彼此理解。

渐渐,安然依恋上了这个孤独的男孩。

她喜欢他的文字,因为他的每一句都深深的刺激着她心里的最深处。

她喜欢他的安慰,因为他马上能找出她最懦弱的地方,然后给她的伤口疗伤。

她喜欢他的漂泊,因为她最向往的也不过如此,只是她还没有能力。

所以每天她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其他时间都几乎在QQ。

因为她第一次觉得一个陌生人给的温暖是那么的温暖,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几乎**,没有任何秘密。

VIVI问安然,你把他当成什么?

安然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我现在的生活缺少他,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VIVI说,那不是爱情。

安然说,我知道,如果那是爱情,我会义无反顾地去追求,因为我想看看我的爱情是怎么样的。但是那不是,我清楚,我只是需要他而已。

VIVI问,如果他喜欢上你,你会怎么做。

安然说,把他拉入黑名单,从此不再有任何关系,我是残忍的,但我没有权利让别人受伤。如果一切注定要结束,那么就早些结束,痛苦会来得更少。

VIVI说,小然,你是一个不能爱的人。

安然说,或许吧。

“然,可是我喜欢你。”

安然看到这样的句子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按上那个人的头像,把他拖入黑名单。

她哭了,因为那个人是北,QQ空间日志。

安然对北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北,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只会跟孤独而已。”

那年夏天,她丢失了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北”。

【爱情来了,却又丢了。】

黎昕,安然爱上的一个男孩。

她永远记得,那天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跟她招手说这里还有位置。

然后露出了笑容,那个给人温暖,安定的一辈子安然都不可能忘记的笑容。

她永远记得他对她说,小然,你这个傻瓜。然后轻轻的摸着她的头,像在安抚一个婴儿。

这是第一次,安然让男生碰她,而且没有然后反抗,她甚至觉得温暖。

阳光灿烂,今天的天空很蓝,以往的纯白色不见了,这对安然来说,是一件很稀奇的事。

因为,生活了快1年,第一次看到。

黎昕拉着她的手,跑到了操场。然后在草坪上坐下了。

然后是寂静。

“小然,喜欢我吗?”安然显然被黎昕的话吓到了,但一下,她又恢复了平常的冷漠。她选择了沉默。

黎昕突然抱住她,安然才清醒,她问,做什么呢?

黎昕问,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不喜欢吗?

安然又沉默,黎昕放开她,然后跟她说,那边老师来了,走吧。

安然看着黎昕的背影,突然有股不安的感觉闯进的心里,可是身上黎昕的体温和气息告诉她,没事。

“这是黎昕要我给你的信,他家里有事,今天早上来学校办转学了,转到深圳。”

安然没有接过信,她知道昨天那种不安是什么了,现在的她整个人没有任何感觉。

她说“VIVI,我注定是一个不能爱的人,是不是?”

VIVI说,那是你说的。信,要吗?

安然转身离开了,那是她的答案,她知道她的爱情还没开始,就画上了句号。

VIVI把信放进了垃圾桶,她不舍,因为她知道然又要开始一个人绝望了。

【黎昕,生日快乐】

6月6日,跟安然喜欢的郭小4同一天生日。

昨天安然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她想寄给他。

可是他不知道他的地址,而他的号码,早已更换。

那个第一次让我爱上的人,生日快乐。

那个第一次抱我的男孩,生日快乐。

那个第一次拉着我的手的男孩,生日快乐。

你曾经是我生命的一道彩虹,也是我生命的一道伤疤。

这个疤,又大又深。

黎昕,端午快乐,生日快乐。

这些祝福,你或许永远都看不到吧。

思念到心碎,最美是孤单

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寂寞的事,我反反复复地和自己说着这句话,就仿佛已经领悟了一样。

再不轻易去触摸别人敏感的心。

“从来没有问过你的名字,因为我知道你迟早是要离开的,没有费力地记,以后就不用费力地忘了。”

这是小哀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每每想起的时候心里就“噔”的一声,就像是上一次把玻璃杯摔碎时听到的声音一样,清脆而短促,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碎吧。我原本以为,我可以很快就忘记的。

那天的风撩动着窗帘静悄悄地溜进我和小哀合租的屋里,秋日的午后,阳光苍白地趴在窗台。我已经买好车票准备前往下一个城市。小哀没有问我要去往哪里,大概她是知道问了我也不说的吧。

我站在窗前,看着她把我的一件白衬衣折好了叠起来,又摊开了重叠,然后再慢慢地卷着,一个人在哪里自言自语地说:“这样,无论你走远,都不会给压出痕迹来。”我只是淡淡地应着:“别收拾了,没几件衣服。”

小哀顿了顿,没有回头看我:“以后,大概就没有机会替你收拾了。”

我没有回答,她却说:“不去送你了,怕不小心舍不得你走。”小哀放下手里折叠的衣服,抬起头看我,我分明看到她眼中的泪光,她的声音竟已经哽咽。我走了过去,她却转身背着我,瘦削的肩膀轻轻地颤抖着。我于是拥着她细声地说:“傻瓜,不哭好不好。”

小哀回过头来,用力扯着我的衣角,终于都哭了出来:“那么,你不要走好不好?”

和小哀合租的第一天,我并不知道她只是一名学生,看她那一身妖里妖气的装扮,我甚至以为,或者小哀只是一个自甘堕落的烟尘女子呢。

“接下来的三个月,这间房子就是你的了,除了拆墙放火,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她指着一间靠南的客房说。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脸上露出调皮的笑。说完很老练的两脚一踢把鞋子踢得乱飞,赤着脚“咚咚咚”地冲去了淋浴室。

我抬头看到光可鉴人的电视幕墙里照映出的自己的脸,坐了两天一夜的长途车,脸上说不出的憔悴和隐隐可见的胡渣确实使我显老。于是我只是轻轻一笑,不去答话。谁知小哀竟然从洗浴室里探出了头,湿淋淋的头发贴着她素净的脸,水灵灵的眼睛盯着我:“还有,决不许带任何女人来,明白不,大叔。”

看到她就这样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围着长毛巾出现,使我更加确定小哀是烟尘女子,假说非得说点好的话,顶多算一个可爱的烟尘女子。她却从此以后,大叔大叔地喊我,不曾改口。

说来,她该谢谢我,我也应当谢谢她。当时我刚下车,才发现身上带着的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别人掏走,幸好我的银行卡并没有放在钱包里,跑去柜员机却失望的发现提不出钱。若不是遇上了小哀,那一个晚上我许是要露宿街头了。

小哀却说,若不是遇上你,我大概已经因为抵死反抗而死在那两个歹徒的刀下了。

她遇上拦路打劫的,是我救的她。

后来小哀常常说,那一天是她这辈子最倒霉的一天,从歹徒的手里逃了生,却从此落入另一个劫。她说:“大叔你就是我的劫,我看了手相,卜了星座,可是我知道,我不能了,遇见你就是我的在劫难逃。”

她一个不过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却单独住着三百平米的房子,也难怪中国那么多的人没房子住,若是按她这么一个住法,多多的地也不够这十几亿的人住。当时若不是她因为想着报恩而收留我,我真不知那一个晚上,我该怎么过。

“大叔您真是我的财神,正愁着这个月伙食没有着落,您可就从天降临了,这不还救了我。”她一口一个大叔,其实是抄袭打劫她的那两个歹徒的话,那两个小朋友一看就知道是生手,话都说不清楚拿刀的手还直哆嗦,一脸的青春痘,也不过是十六七岁的模样,但凡家教好一点的,这时间大概是躲在家里看恶俗的言情肥皂剧,如同我当年一样。眼前这两个明目张胆地拿刀拦路打劫的,被我一声干吼就已经吓得把刀扔地上,腿还没站直就跑了。

事后小哀常常说:“大概是你请来的路人甲吧,一个多少钱呢?”

以后的日子,我每每都在翻着当天的报纸查找招聘信息,小哀要么对着电脑浏览无聊网页,要么看着言情剧的男女主角分分合合就哭得死去活来。投了几份简历都如同死沉大海,小哀却还是一如既往,敷脸修指甲,天天无所事事,我终于有一天忍不住问了她:“你,这么久没接客,不缺钱么?”因为彼此开的玩笑不少,小哀是一个干爽的人。我也就毫不避讳这样问她。

谁知她头也不抬,就说一句:“这不是已经有了你么。”

当时她这么说的时候我并没有反应过来,她却已经清醒,一把指甲刀不偏不倚地朝我的胸口飞来:“接客,你把我当成什么人。”

“拜托,没见过离家出走的么?”她大声的吼着。

后来我才在一份娱乐报纸上看到寻找小哀的消息,她果然是离家出走的。只不过,我也没有找到工作,她的唯一收入就是我的房租,很快我带过来的钱就已经不够花了。再不想办法,断炊之后我们就只能等着饿死。于是我只能先到附近的酒吧当临时的调酒师,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我只能依靠这一份收入并不多的工作,在找到新的房子之前,我只能和小哀住在一起。何况,那么优良的居住环境和那么便宜的房租,除了这里或许再找不到第二处了。

小哀跑去看我。居然顺道也找到了一份工作,唱歌。

那一次我才知道,她的歌声可以这么好听。

事情发生了我们认识的两个月后,我越来越发觉我太喜欢眼前这个年轻可爱的女孩子了。然而对于她的身世,除了在娱乐报纸上看到的那么一些消息之外,我对她一无所知。她原是某知名唱片公司老总的女儿,却在半年之前离家出走了。报纸上那个戴着墨镜,衣着光鲜的女子,若不是我先有预兆,或许也认不出她和小哀就是同一个人。

小哀就读大学一年级,学的是表演。在星途这一条路上,早已有人替她铺好阶梯。然而她却在大家都意想不到的时候凭空消失。谁也找不到她。我想她或许是有自己的苦衷吧,尽管她每天嘻嘻哈哈吵吵闹闹,可是我知道,背后的她一样是伤痕累累。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的觉得越来越怜惜她。

那一天,我去参加一家设计公司的面试大获成功回来,本还想和小哀出去庆祝,却看到她趴在自己的**嚎啕大哭。看到我回来,她靠着我的肩膀突然狠狠地咬了一口,说:“你怎么才回来?”

原来她看了一部电视剧,剧中的男主角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得离开女主角,于是她就哭成这样,我当时只是拥着她,说:“傻瓜,不哭好不好。”

她于是抽泣着,紧紧地扯着我的衣角,断断续续地说:“你,不要突然离开我好不好。”我才发现她喝了酒,后来哭着哭着她就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要努力去保护这个女孩子。

我一直以为,有些话其实并不需要去讲的,就像我喜欢小哀一样。她也会喜欢我的不是么。尽管我们之间并不曾牵涉到感情的问题,可是我知道,我要给她幸福。

可往往,我们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未必简单。

她原来并不喜欢演艺圈,选择这样的道路完全是家里的意思,于是她只能出逃。

不得不离开小哀的原因是她的父亲找到了她,或者说找到了我。

“你听过她唱歌了,真是不可多得天籁之音,这样好的声线,难道不应该和更多的人一起分享么,难道不应该让更多的人去欣赏么?你帮我劝劝她,我也是为了她好,我并不是想逼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为了自己女儿的前途而几度哽咽,我一时竟说不出话。

他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萦绕不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面隐隐的痛。感觉好像我就要失去小哀一样。

我试着和小哀提起他父亲的话,小哀只是看着我:“你希望我回去么,如果你说是,那么我就去。”

她不该是属于我的,除了唱歌,小哀什么能力也没有,她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吃不得苦,不懂得保护自己。最重要的是,才刚重新找到工作的我,给不了小哀该有的幸福。那么,我只能让她走,我只能放了她,给她去获取更多的原本就应该属于她的幸福,QQ空间伤感日志。

“你回去吧。”于是我说。她只是抬着头看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委屈。然后不再讲话。

多年以后,一位刚出道的女歌手一炮而红,应广大歌迷朋友的支持,开了个人签唱会。她在舞台上闪闪发亮,一首接着一首的歌曲献给疯狂的歌迷们,我站在角落里默默地流泪。真的没有看错,小哀,她是属于舞台的。当初离开她,才成就了今天的小哀。

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小哀摆了摆手让歌迷们静下来,她沉默了许久,才说:“这是我献给你们的最后一首歌了,同时也献给一个特别的人,感谢你们一直的支持,也感谢那个人,尽管我一直没有问过他的名字,可是谢谢他填补了我生命里的空白,谢谢。”

灯光聚照,繁华明灭。那是她唱的最后一首歌,《爱我好吗》。

……虽然收敛了许多的情感,还是泄漏了我的不安,

于是你开始冷淡,我也开始问自己该怎么办?

如果你知道我的遗憾,千万不要再不以为然,

我的生活已经混乱,到处飘流却始终靠不了岸.……

我分明看到了小哀眼睛里的泪光。小哀,这才是你该有的幸福,却是我,一辈子都给不了你的。

我突然知道,其实要忘记一个人,比记住一个人还难。在心上刻着一个名字之后,想要再把她抹去,要承受多于十倍的痛楚。

如果当初,在我还没知道小哀的一切之前,在我发现我自己越来越爱她之后,那句三个字的话能说出口,那么,也许结局就不该是这样的吧。我一直觉得,始终和小哀保持那样的暧昧的关系,那样子的婉转的距离,才是我们之间巨大的伤口,如今,已经缝合不上了。

小哀,以后,就不要为我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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